員工結婚公司依法得給予8天婚假,但卻有民眾動歪腦筋和同一個人,離婚又結婚,來來回回一共離了3次,向公司請了32天婚假,公司不認,只給8天,他卻向勞動局檢舉,讓公司因為違反了勞基法,被罰兩萬元,儘管公司提起訴願,但礙於法令規範只能乖乖給假,不過這樣的行徑讓不少民眾覺得很不合理。
▼銀行員濫用婚嫁騙取更多休假。(圖/壹電視)
一名男性銀行行員去年4月6日結婚,先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8天婚假,婚假結束當天,沒有上班又辦離婚,隔天立刻結婚,就這樣連續跟同一人結了又離、共結婚4次、離婚3次,據此共申請4次婚假共32天,但銀行只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婚假。
行員不滿,認為銀行還欠他24天婚假,憤而向北市勞動局提出檢舉,銀行被認定違反《勞基法》裁罰2萬元。 銀行則反控行員惡意濫用婚假,提起訴願。 北市訴願委員會認定,勞動局並沒有調查行員是否濫用權利或違反誠信原則就開罰,因此決定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處分,讓銀行翻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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