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88次會議會議紀錄
時間:115年6月4日(星期四)中午十二點三十分
會議形式:實體會議
出席:
主委 黃葳威 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
委員 黃旭田 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律師
委員 林維國 輔仁大學大傳所所長
委員 許文青 晚晴婦女協會常務監事
委員 杜聖聰 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
委員 蔡又晴 壹電視新聞台新聞部經理
列席 :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李惠真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林睿康
議程:
一、說明案
1.壹電視新聞台115年第一季(1月~3月)客服申訴統計報告。
提案緣由:例行性報告
李編審:各位委員好。壹電視新聞台今年1月至3月的第一季客服申訴案件共有5件,請委員們針對我們的處理過程與方式提出看法與建議。
黃主委:客服申訴處置很妥適。
許委員:客服申訴下架是否有訂定標準。
黃律師:建議訂定客服申訴新聞下架SOP。
結論:
建議訂定客服申訴新聞下架SOP。
二、討論案
1.有關引用格鬥、摔角等運動項目比賽畫面,新聞台有何需注意之處,以讓新聞報導更完善外,也能善盡媒體社會責任。
黃委員:首先,實體比賽現場,進場觀眾年齡有限制嗎?六歲小孩可以買票進場觀看比賽嗎?第二點,假設賽事結束,在平台播出,運動節目是普級嗎?在這兩個問題答案都是不管控的前提之下,我們才有不處理的空間。如果賽事入場有年齡限制,節目播放時又非普級,那在新聞影片的引用上,就需要有一些限制了。
林委員:根據我現在查詢AI,假設是台灣格鬥賽,目前的法律並沒有一刀切,絕對禁止,但一般是規定未滿 6 歲的兒童禁止入場觀賽。若是年滿 6 歲但未滿 12 歲的兒童,通常必須有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的陪同才能入場觀賞。6 歲到12 歲算是保護級,應該不算普級,最起碼是保護級。
黃主委:國外運動頻道申請執照,因為都是直播,因此台灣轉播媒體,不僅僅是取得授權的轉播平台,只接收訊號,發生情況時,也要立刻處理,進行分級處理。
林委員:新聞台屬於普級頻道,若比賽畫面過於暴力,是需要適度處理。
許委員:還是需要從普級角度來看,畢竟格鬥、自由搏擊、泰拳等都是比較特殊的運動,在製作這類新聞時,選擇素材要特別注意。
杜委員:基於保護兒少角度,要採取更嚴謹的做法。
結論:
新聞台屬於普級頻道,若比賽畫面過於暴力,是需要適度處理。
二、決議事項:
無
三、臨時動議: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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