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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七十七次會議(112.11.08)

   2024-01-04 16:35 點閱:0

時間:112年11月8日(星期三)中午十二點三十分

會議形式:實體+線上會議

出席:

主委 黃葳威 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

委員 蔡又晴 壹電視新聞台新聞部副理

委員 林維國 輔仁大學大傳所所長

委員 許文青 晚晴婦女協會常務理事

委員 黃旭田 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律師

委員 杜聖聰 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請假)

列席 :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李惠真

議程:

一、說明案

1.壹電視新聞台112年第三季(7月~9月)客服申訴統計報告。

提案緣由:例行性報告

李編審:各位委員好。壹電視新聞台今年7月至9月的第三季客服申訴案件共有7件,受理日期、受理時間、申訴者、申訴內容及處理過程均已上傳壹電視官網,進行公佈。請委員們針對我們的處理過程與方式提出看法與建議。

黃主委:請委員們發言。

黃委員:處理方式都還好。

許委員:建議新聞影片來源使用前要注意,避免類似問題發生。但也可權衡新聞的即時性與重要性,決定是否接受被申訴,再下架的方式做後續處理。

林委員:處理合宜,沒有問題。

黃主委:「信義區火警」這件申訴,請問是報導的部分?或提供消息來源?如果是報導的更正申請,由於涉及人口密集流動地區,往後請多查證再報導,其他沒有意見。

結論:

目前客服處理尚屬合適。

二、討論案

1.第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注意事項。

李編審:第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年1月13日舉行,有關選舉新聞報導、政論節目如何做到公正、公平對待及報票真實有所本等原則,請委員們提出看法與建議。

黃主委:各位委員好,我們是不是就直接進入議案討論。

林委員:針對總統選罷法這個部分,個人覺得,中選會有這樣的討論,跟希望有這樣一個原則,尤其是針對民調部分,還有報導時段公正公平,個人認為很好。這也許是中選會希望在每次選舉有更進一步的解決可能引起社會爭議的ㄧ些事件。我看了詳細的會議紀錄,在民調發布部分是沒有太大問題,我們台應該也都不會有違反。

至於報票方面,這幾年下來,確實引起很大的重視,也有些電視台因為票數引起社會與論關心,我們台確實需要小心。過去是有所謂灌票的事情,目的是什麼?是希望爭取眼球、讓收視率提高嗎?當然對廣告可能也有幫助。不過,幾年操作下來,可以去分析這二、三小時的競爭,對電視台的實際收益到底有多大。就我的觀察,我們壹電視新聞台這邊是還好,我說的是幾個比較離譜的電視台。這部分,在壹電視新聞台多注意即可。

講到報導時段的公平公正問題,不知道壹電視新聞台實際執行是否有什麼樣的困難?目前台內打算如何因應?

黃主委:有關灌票,壹電視新聞台是比較沒有這樣的狀況。公平報導執行部分,是否請壹電視新聞台說明一下。

蔡委員:ㄧ般來說,政治新聞如果全部都是同個顏色政黨的報導,觀眾也會覺得奇怪,因此我們編輯台的操作本來就會要求平衡。目前各組人馬在報導篇幅上還是有保持平衡,不會有太大的差異。因為太大的差異,對於收視率會有衝擊。

黃主委:壹電視新聞台這邊有回答,林維國委員還有要補充的嗎?

林委員:壹電視新聞台好像沒有全程轉播候選人造勢活動?請教一下。

蔡委員:目前沒有,但在選前,可能要看情況,兩大政黨如果有超大型造勢活動的話,可能要看情況,除非是特別大的造勢活動,那樣才有可能,目前是沒有規劃。

黃委員:我想這要分幾件事來談,第一件事是報票部分,社會上觀感總是一直覺得媒體是不是灌票。觀眾只會看到報票過程,但電視台這邊如何報導開票過程,可能要有ㄧ些事前準備好的說明,如怎麼部署、怎麼回報、數據怎麼產生,這些是觀眾看不到的,若觀眾抱怨或主管機關調查,一定要做ㄧ些回應。

第二是關於選舉活動的報導。公平原則當然是一個很好的理想,但是我看了各個案例,大概只能做到避免時間懸殊,其它的好像很難說怎麼樣不公平,因為本來新聞就有大小,播報的節奏也不見得同時每一天都派三組人貼身採訪,所以你要怎麼做到百分百公平,其實並沒有辦法有很嚴謹的論述,只提到如果時間懸殊,就是不公平。越接近正式競選活動,公平性要求也越高。而報導量的公正公平衡量,我認為指的應該是正面與非負面的報導。

黃主委:針對報票要準備好資料備查,包括規劃及執行資料的留存。再來是選舉報導時間長度的公正公平。

許委員:談話性節目除非是直播,比較不好掌控,來賓發言主持人需注意。新聞部分,編輯台要比較辛苦一點,在排出採訪及編播後,大家互相提醒、進行調整。

報票的票數方面,只要在合理狀態下,都沒有問題,以往只有衝太快才有問題,差不多的情況,都是安全的。

黃主委:若擔心報導時間是否公平,其實可以設計ㄧ些公共議題採訪候選人看法。

結論:

針對報票要準備好資料備查,包括規劃及執行資料的留存。

2.「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進行修法,有關性平議題,電視媒體應該如何報導,才能更妥適?

林委員:我想規定很清楚,實務上,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許委員:如果衛星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有進行修正,我們就跟著修正。現在的記者應該對性平法規也較過去清楚。

過去,新聞片尾喜歡放泳裝秀或內衣秀,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樣的影響?若拍的畫面夠中性應該沒有問題,記者在做帶時,應該也會修掉不適宜的畫面,若不是太奇怪,應該是還好。

黃委員:在長年教育下,台灣擁有長足進步,性平觀念在30年前是不存在的,到現在變成備受矚目的議題,這本身就是一個大進步。

但大進步的背後,只是所謂被欺負的弱勢敢出來伸張,在社會上得到支撐,不代表沒有人在做不對的事情。因為30年前都沒有這種資訊的時候,在30年前,20歲的人,他是登徒子,現在50歲,他要活到一百歲,你怎麼會覺得他50歲忽然變成正直、單純、老實的人,這是不可能的事。現在可能不敢公開炫耀,或者偷偷摸摸,還知道發生事情時不能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可能還需道歉。至少是大進步,但現實上,仍不是真正的圓滿。真正的圓滿,是每個人都彼此尊重。

許委員:台灣本土的文化,還是充斥著父權意識,都會地區可能好一點,某些地方父權意識還是很重。

結論:

若衛星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進行修正,內部自律法規亦隨著修正。

二、決議事項:

三、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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