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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七十次會議(111.10.28)

   2022-12-23 16:39 點閱:0

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70次會議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0月28日(星期一)中午十二點三十分

型式:視訊線上會議 

出席:

主委 黃葳威 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

委員 蔡又晴 壹電視新聞台新聞部副理

委員 林維國 輔仁大學大傳所所長

委員 許文青 晚晴婦女協會常務理事

委員 黃旭田 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律師

委員 杜聖聰 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

列席 蘇巧莉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李惠真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議程:

一、討論提案:

(一) 本台因人事異動,討論內部委員新人事案。

蘇編審:首先先介紹壹新聞新聘編審李惠真,加入壹電視新聞台。

蘇編審:接著要跟委員們報告,本台新聞總監余朝為先生獲聘任為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余總經理秉持新聞人自律精神,堅守編、業分離原則。為避免因職務與利益產生的衝突,請辭壹電視倫理委員會委員。內部委員缺額由新聞部編輯中心主任王希文遞補。請問各位委員對新人事案有沒有意見?

黃主委:非常謝謝,我沒有意見。不知道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黃主委:好,委員們都沒有意見,那新人事案通過。我們就接著進行下個議案。


結論:壹電視倫理委員會內部委員新人事案通過。


(二) 民眾於通傳會陳情網申訴案(案件編號20220912T00001),申訴主旨為壹電視新聞台於111年9月12日早上10點37分發布新聞內容俄羅斯傳政變之報導內容,未經合理查證即發布不實訊息。

蘇編審:今天主要討論的議案就是來自於NCC陳情申訴網的申訴案。

民眾投訴的內容是說,本台在9月12日早上10點37分左右播出的快訊,內容是指中國外交部疑似接到通知說,俄羅斯那邊發生了政變,普丁可能已經被控制的這個情況。投訴的民眾強調,這個消息沒有什麼媒體報導,申訴內容是認為我們沒有合理的查證,隨意捕風捉影,還說報導影響到股市,也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有損害到公共利益的部分。

蘇編審:關於這個部分,國際組已經提出相關消息來源的連結以及相關的影音。除了消息來源的連結,也提供了當天股市的交易、指數狀況,並沒有特別的波動,再請委員們針對此案提供看法與意見,謝謝。

黃主委:好,謝謝。不曉得有沒有哪位委員要先發言。

黃主委:沒有的話,那我可以先問兩個問題嗎?一個是這個我看這個資料的時間點是9月12日,當然就是壹電視這邊提供的資料的一些時間是一樣的。可是現在有一個狀況是,我看到是比較具有公信力的媒體報導,就台灣UDN來看,它們日期是9月19日,而且都是用「據稱」,那我們這邊用的是中國新聞網的一些新聞平台,所以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說,那個時間點,所引述來源的時間點,其實後面的,不是引述的感覺。第二個部分是如果是那個中國新聞平台的話,那它是一個什麼樣的參考消息來源可以說明一下。謝謝。

蔡委員:說明一下。這個部分就是說,當天消息傳出來的時候,我也在採訪中心現場,那一天早上就陸陸續續在中國的微博有看到一些中國的民運人士,有PO這樣的一些訊息,還有一些俄國的Youtuer,因為這個東西比較敏感。所以我們沒有馬上引用,到後來的時候是中國新聞網,它就是一些異議新聞的一些集合啦。那因為他們是以新聞,那問題是他的。這個網站的規模算是比較大。

蔡委員:加上那個時候,因為俄羅斯的這個感情跟戰況是很激烈的,普丁的狀況也很敏感,所以那個時候,我們才會用這個據稱,這樣的方式先用先跑出來。如果您有看到了一個禮拜後,像聯合報的新聞的話,其實可以比對看看。他們雖然說,晚了一個禮拜做報導,但他們整個訊息的內容喔,跟他們整個查證的方式,跟這個細節是跟我們都是差不多的,只是一開始的時候的確沒有大的媒體在報導。

蔡委員:我也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現在俄羅斯的這些消息,各位應該有注意到我們壹電視在國際新聞的比例跟別人比起來,我覺得算是多,尤其是在俄烏戰爭這一段時間特別激烈,官方消息又少。所以我們很關注網路社群,很多的訊息都是來自於Telegram、instagram,這些網民發布在上面的畫面跟消息。因此很多時候,我們的確是走比較快。但是後續上,因為在外界比較沒有辦法做查證跟追蹤,所以我們引用這些消息做報導時,包含了用詞、用語喔,我們其實都有做一定程度的保留,比較隱晦的描述,沒有很直接的去說,也沒有說死。以上,說明報告。

杜委員:好,換我。我覺得對於中國的新聞的處理,本身就是一個很困難的事情,然後理論上在一個正常的場域,我們在得知相關訊息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合理的查證的訊息管道。但是在中國,在處理中國方面的新聞,這個東西(查證)是比較困難。

杜委員:我的建議如下,第一個部分就是說,取得消息來源後,可能還是要交叉比對。就是說,去交叉比對一下你的中國新聞消息來源,這個部分,平常的新聞信度大概是怎麼樣?來去做一個瞭解。

杜委員:如果有兩條新聞喔,屬於不同來源,贊成同一件事情,那基本上,我們比較能夠相信為真。可是我覺得這樣子太理想,因為當你這個樣子做的時候,會不會有一種可能就是有人刻意「栽」給中國新聞來做獨家,而且他們很多東西靠著那種「出口轉內銷」,很多的傳播行為,有的時候都是用這樣模式。我的想法是如果下一次再碰到這樣的情況,還是建議就把中國的新聞網路消息來源寫出來。他們的消息常常搬來搬去,源頭很難查。確實,中國有很多出口轉內銷,那邊是一個還算蠻大的集散地。如果只要好看要效果,大部分都是可以接受,但是如果事涉敏感議題,像中國新聞這類政治行為,我建議應該要把它的來源網站或那個人清楚標上去。

黃主委:好,謝謝,其他的委員有沒有要發表意見。

林委員:那個主席,我這邊有幾點意見,首先我很贊成剛剛杜委員所提出的做法。我們看這則新聞,其實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政變跟普丁被控制,第二個部分是地方議會提案要普丁下台。我覺得這是兩件事情,對於第一件事情,我們的主要消息來源是來自於這個中國新聞網。我是很贊同。就剛剛杜委員所說,直接把這個消息來源把它寫出來,表示是他們的新聞。意思就是這是中國的消息是中國的新聞。也確實它的這些消息來源,剛剛會裡也提到,他是一個中國的一個比較異議的媒體。其實中國的異議媒體還蠻多的。我們也都知道他們的報導的角度確實是有些時候要多加註意。因為他們確實就是像剛剛杜委員所說,他經常有出口轉內銷的這種情形,所以我們的部分確實要謹慎一點。不過剛剛一開頭就有說,這個新聞有其實是由兩個部份,兩個不同的事件,我們注意到UDN,還有一些其他的媒體喔。這個新聞大家都注意到,不是只有這個UDN,還有其他媒體也報導,主要就是那個地方議會,要普丁下台的這件事情。我覺得這件事情還有再加上基輔郵報報導;看起來,這件事情是比較明確,應該是一個事實。不過就是前面說政變,或者說是預備控制,還有後來一些政論節目喔,也有在談論這些,但是我們都知道台灣政論節目的言論,是來賓他比較要去負責,他們的言論求證程度可能比較有點問題,所以就普丁政變被控制這件事情,我確實覺得它的可信度就是比較值得懷疑,尤其這是一個高度敏感的,甚至我們還提到說是中國的外交部有接到這個訊息。對這件事情,我個人認為,這不是看到一個國外的這樣的一個異議的媒體,我們就來轉述。我個人覺得真的值得商榷,也希望將來也更謹慎一點,報導這個消息,對我們台的立意是什麼。比方說,好像我也看到設計提供的資料不知道是一個條狀,那個是收視率嗎?

蘇編審:因為民眾的申訴有說,我們的報導有影響到公共利益甚至影響到股市的這個部分是條狀圖表是股市的走勢,是採訪中心提供說明的圖表數據,顯示報導前後幾天跟9月12日當天的這個部分,並沒有太大的波動好。

林委員:這個新聞播報當天,我們的收視率有比較高嗎?

蔡委員:收視率的部份有印象,沒有。我們的收視數字都還算穩定,沒有在這個沒有比較高。

林委員:我們要去思考,報導選材對我們的幫助是什麼,包括收視率或是公共利益。剛剛講,這一則只有我們有報,之後好像其他台跟,我們也沒有再繼續報導。所以就是說,對我們收視率會有幫助,一則就可以達到,但是這一則跟著那個又需要去求證,假如我們報了之後,就是會有申訴或是其他的這些困擾。跟NCC會不會開罰,現在也還不知道,所以我個人是認為,引述類似像這樣的說法,將來真的要比較謹慎。但是對後面第二個部分就是剛剛講那個地方議會的提案的,如果我們真的是有很多的媒體,比較有公信力一點的消息來源的話,我倒覺得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是可以引述,所以這個議題我覺得這是有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是認為要謹慎啦,第二件覺得我們應該是沒什麼太大問題。依照民眾的申訴喔,我們仔細去看民眾申訴的部分,其實也是在這部分,以上是我的建議,請參考,謝謝。

黃主委:另外一個委員有沒有要提示呢?

黃委員:我的看法,有些中國異議人士或團體的新聞,隨著時間發展,然後有可能突然間發現就變成真的了。所以我們在判斷上,有一個介紹的必要。因為大家也知道像中國的狀況。我個人覺得說,如果要報導的時候是可以呈現出我們也存疑或者正試圖查證中。譬如說,這邊提到英國媒體引述普丁支持者聲稱,請問這是什麼英國媒體?,可是目前看起來也是一個空的。我覺得我們的報導中應該講說,到目前為止,還不太清楚這裡的「英國媒體」是什麼樣的英國媒體。然後,你再看有沒有可以從英國方面得到其他資訊。這比較能夠表示,我們有一定程度的存疑或者在查證中。第二個,是有一個,應該是推特吧,就是那個名字叫趙蘭健的一個頁面,這個趙蘭健是什麼樣的人?能夠去追蹤嗎?

黃委員:這個人是媒體的什麼角色?也就是說,我們把這個作為一個資料來源,可是因為這裡面等於轉了好幾手,講英國媒體當然是一個消息來源,可是這是一個沒有內容資訊,而這個趙蘭健,這個是什麼人,如果這個人是有一定程度的資歷或是公信力,至少我們可以講說這個獨立媒體人或者是一個相當權威的資訊來源,如果說什麼都不是,隨便有一點消息就用,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誰,就一路引用,因為他也是用英國媒體聲稱之類的。當然,如果在民主國家,我們就直接去問外交部,但是這個國家的外交部也不會隨便讓你問,問了他也不會回答,所以我是覺得報一定有風險,當然不報最安全。所以真的要報,那個報導如果沒有加上一些質疑的話,就變成是百分之百肯定,這就非常危險。所以至少要提到說,我們目前並沒有看到任何的英國媒體正式的出面做這樣的一個說明。因為這裡的引述,根本不知道是誰引述的。第二個就是說,如果我們要報這個趙蘭健所PO的消息,我們就一定要說明一下這個人到底是什麼人,說明這個消息有一定的可信度,或者說從來沒有出現過這個人的資訊,雖然有引述有來源,但這個消息來源沒有說明,大家會對他的可信度有存疑,我們也可以在新聞裡加一個質疑狀態中,這樣子,可以減少殺傷力。如果最後被證實是真的,我們也只是質疑,我們並沒有否認,大概不會傷到我們自己。所以我是建議加上比較質疑的態度,謝謝。

許委員:我覺得就新聞這部分,一般閱聽人,其實他對於媒體信任度有一些層次,比如說,這是網路的新聞、這個是報紙的新聞,甚至是電視的新聞…,大部分人會對於電視報的新聞信任度會比較高。以前這種外電消息,通常都是去引用BBC、CNN或者國際知名通訊社,再去它彙整報導出來,但是現在網路實在太發達,大家有各方的資訊,在引用網路訊息來做新聞的時候,我覺得在篩選上面應該要特別的小心。尤其是中國大陸那邊的媒體,它那邊的新聞根本都是「真的假新聞」,或者是拼湊出來的「假的訊息」,所以我覺得這種引用是很危險的一件事情。

許委員:那當然,如果說很多其他媒體一起報導的話,那相對的安全度會比較高一點,但是如果只有壹電視自己去報導,然後這樣子引用,我覺得一定會遭到很多觀眾的懷疑,因為這個訊息,他在是其他的地方看不到,或者是說,他覺得這個有點點不太可信。剛剛也有委員建議處理方式。關於申訴的部份,就像林老師說到的,我覺得民眾的申訴問題不在第二部分的問題,講的都是第一個部分,也就是這個消息來源到底是不是真實的,如果是假的訊息,壹電視就這樣子報的話,對於我們自己的新聞本身的公信力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我的意見大致是這樣。

蔡委員:我稍微做個補充,就是趙蘭健。他是中國的媒體人,之前中國四川有一個女子被拐賣、遭身心虐待的新聞,報導那個鐵鍊女的記者就是這個趙蘭健,因為這個報導,他遭官方的恐嚇、施壓,之後就逃到美國了。之後也獲得到NGO的勇氣獎。但是的確如同委員們所說的,這些訊息比較片面,如果發現要引用的訊息難再做比對求證的時候,我會告訴同仁未來引述時,要加上質疑跟查證中的態度。我們會再改進。謝謝

黃主委:我想的確有的時候,媒體記者會覺得好不容易有一個比較會引起大家重視的一個事件,也會希望能夠盡快的揭露。剛剛每個委員都有講到這個當中消息來源的可信度,建議消息來源要多做比對,不是只有特定的一家或是多家,消息來源還是要以國際知名的媒體為主。另外,就是剛剛提到的這則新聞所引用新聞平台本身在中國大陸就是異議份子的品牌。因此,在查證上,我們要更謹慎,因為我們看到壹電視提出來的相關報導的連結,我個人建議,要注意時間序。如果這個是要提供給民眾說明或者要回覆給NCC的。容易造成混淆,除非是在壹電視要說明,在之後仍有人跟進報導。因為我覺得消息來源與報導時間很重要,如果要做為你們的比對查證的部分回覆給民眾及NCC,這個部分要再確認一下。


結論:

1.引述消息建議多做比對,最好引用知名高的外媒或通訊社,可信度較高。

2.若消息來自於不易查證地區,例如中國,建議標明消息來源出處,除了引述,也建議加上質疑與查證中的態度與說明,避免產生混淆民眾造成影響。


二、決議事項:

通過壹電視倫裡委員會內部委員異動案。

壹電視倫裡委員會內部委員:新聞部副理蔡又晴、編輯中心主任王希文。


三、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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