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58次會議紀錄
時間:一一O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五)上午十二點卅分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 壹電視大樓四樓會議室
出席:
主委 黃葳威 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
委員 余朝為 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委員 林維國 輔仁大學大傳所所長
委員 許文青 晚晴婦女協會常務理事
委員 黃旭田 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律師
委員 杜聖聰 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
列席 蘇巧莉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議程:
一、討論提案:
NCC來函提請至壹電視倫理委員會討論
根據通傳內容決字第10900495321號函文處理:
壹電視新聞台109年9月20日報導「台灣大寬頻踩紅線 富邦花蓮OTT恐 罰千萬」涉有違反涉己新聞處理原則案,及接獲申訴陳情內容:台灣大寬頻之花蓮OTT案,10月7日與10月11日播出內容,未落實涉己事務新聞之倫理規範,亦未克盡新聞製播查證義務,以及10月16日以新聞跑馬下標不實指控競爭對手,違反涉己新聞之客觀真實與公正原則,提至壹電視倫理委員會討論。
**壹電視新聞台相關發稿如下:
富邦OTT罰1200 2020/09/18
追富邦花蓮1700 2020/09/19
NCC富邦案1800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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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質詢1030 SO 2020/10/07
審查富邦案1800 2020/10/07
泛富邦違法1800 SOT 2020/10/11(2020/10/07)
審查富邦案1200SOT 2020/10/11
NCC例行會1400 LIVE 2020/10/14
NCC縱富邦1800 2020/10/14
(內容論及地方有線電視系統市占與壟斷問題,自10/14日起均標註:涉己新聞)
之晨撇富邦1800 SOT 2020/10/15
(這一則有台哥大的平衡說法)
NCC查富邦1400DLIVE 2020/10/19
追NCC富邦1400 2020/10/21
追NCC富邦1800 2020/10/21
NCC花蓮案1800 2020/10/28
**參考資料:
壹電視涉己新聞處理原則
(2012.5.16 通過)
一、涉己新聞係指報導內容,涉及壹電視之內容及產品,以及壹電視董事及員工其行為及言論。
二、報導涉己新聞,應遵守自律規範及製播準則,維護媒體的公正性。
三、為使閱聽人有足夠資訊,報導涉己新聞時,該媒體應揭露壹電視與該新聞的利益關係,以供閱聽人判斷曲直。
四、報導涉己新聞時,為呈現多元意見,應嚴守平衡報導原則,給雙方當事人有說明機會。
五、為保障閱聽人權益,處理涉己新聞,不應排擠其他新聞的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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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BA《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十五、涉己事務之相關製播處理 、涉己事務之相關製播處理:
1. 報導涉己事務,必須以新聞專業自主為前提,不能違反本新聞自律執行綱 要。 2.報導涉己事務,須遵循利益揭露原則。
3.報導涉己事務,須遵循公共利益原則。
4.報導涉己事務,須遵循多元平衡原則。
5.報導涉己事務,須遵循比例原則。
蘇編審:這是一系列,持續性發展的報導。被申訴檢舉除有涉己內容未標註說明,還要求就連跑馬訊息也要有所加註。
(就先請委員們看一下資料跟相關的新聞畫面)
余委員:這個部分由我來說明一下,這個新聞的報導訊息及素材來源,都是NCC的查核,也都是根據NCC記者會的說明。
黃主委:剛剛看了新聞,是有什麼部分有關係到涉己事務的部分,還要根據公會的自律規範跟壹電視涉己處理原則加以標註。
余委員: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這個議題,我們完全是基於公共事務、公共利益,還有收視戶的權益跟角度來製播新聞。結果才一報導,湧來了大量的申訴、檢舉。為了這個,也特別跟NCC那一端諮詢過,有些認為沒有相關,有些是認定角度不中立,為了這一塊該如何處理,在編採會議廣泛討論,後來決定從嚴處理。
林委員:所以請問是從何時開始有標註「涉己新聞」,11號?15號?16號?
蘇編審: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從10月14日開始。因為有探討到花蓮,涉及到有線電視版圖,花蓮占比的部分,這一個部分是關係到集團董事長投資的部分,有涉己的角度。同仁在處理報導有注意到這個部分,但檢舉申訴的部分,還要求我們連跑馬都要標明「涉己」,這讓大家產生了混亂,不曉得要如何做,這個部分要提出來請教各位委員。
杜委員:其實涉己不涉己,這是一個很灰色的地帶。而跑馬的標示標註,實務上的表現是有困難。有關新聞跑馬,要加上涉己的標示,這應該是從未聽聞過的意見做法,要跑馬標註「涉己事務」、「涉己新聞」,就執行上有難度,也不符實務上橫幅的版面比例原則。
黃主委:我看到富邦的畫面,但沒有看到訪問,就多元意見的部分,消費者比較難去判斷是從哪個角度去切入花東。
余委員:我們的角度多是NCC查核的部分,富邦的回應與平衡說法,開會時都有要求。
蘇編審:補充說明,記者其實都有去訪問,但除10月15日的新聞有訪到台哥大經理,他針對泛富邦門檻占比等等做了回應,其他的詢問都沒有獲得正面回應。
林委員:可以理解對方沒有回應跟不願回應。但就觀眾的角度,就是沒有看到平衡的這個意見。尤其我們台的涉己原則裡面也是有這個部分規範跟要求。
黃主委:一般來說,做新聞平衡,就算對方不回應或不願回應,我們還是可以呈現相關的採訪過程證據,如去電無法接通或截稿前尚未獲得回應,可以在內容與標題中可以說明交代一下。
黃委員:這個到底有沒有到涉己,我這邊比較是沒有太大把握,雙方有競爭關係,有報導到對方就是有涉己,這個界線在那裡,這樣做歸類,新聞會很難做耶。
如果一一檢視涉己新聞處理原則,第一點比較難界定,第二點公正性的部分,幾乎所有消息角度都是來自於NCC,不過剛看到有一個打壓的說法,這個是受訪者說的,倒也不會有很偏頗到不公正。那第三點,揭露標註的部分,後來有做到,這個我們是接受的。但是平衡報導的部分,確實是不太夠的。至於在規範裡面要求不得排擠的部分,看發稿跟排播的量,你們沒有大量播報,這個部分是沒有產生排擠情形。
黃委員:不過,這邊想問一下,有其他台或媒體報導嗎?如果只有你們報導,當然就會有為了利益關係的部分。
余委員:這個我們會後再整理一下,但沒有把握在此說明,因為NCC的記者會,當時記者回報沒有看到有其他台過去。
林委員:這個角度是可以再多做了解,這個議題在媒體的能見度,其他媒體有報導顯見獲得重視,可以明確地說明這是涉及重要的公共利益。
許委員:我這邊要提出,剛剛看到的,但不記得是哪一則,裡面的用詞,很多是帶有情緒跟立場,讓人家覺得這個新聞是比較有針對性。尤其是新聞裡面平衡的角度說法是比較欠缺的,不夠客觀。
黃主委:我做個結尾,這個事件的過程,在聲音上面的部分跟訊息處理上這一塊是比較沒有對等,也要避免報導時候的情緒字眼。這個事件有個公共利益的前提在,如果有其他媒體報導的資料,會後可以彙整補充提出,我覺得與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有關係。
結論:
1.九月份關於台灣大寬頻案的報導並未明顯有涉己的情節,支持也贊同壹電視新聞台於十月十四日後相關報導皆標註「涉己新聞」的動作。
2.依據「壹電視涉己新聞處理原則」,相關報導比較欠缺平衡說法,這一點需要加以提醒改進,在新聞內容中最好帶入取得回應的證據或對方態度,讓閱聽人了解同仁在製播新聞時並無明顯立場。
3.在報導的用詞上,注意據實報導,避免帶有情緒字眼,不要讓維護公共利益的新聞,產生不夠客觀的角度與誤解。
二、決議事項:無
三、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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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彙整其他媒體報導及日期:
*台灣大寬頻花蓮開播80頻道OTT NCC提醒涉有線電視最重罰1000萬(2020/09/17/ ETtoday新聞雲)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1811599
台灣大寬頻 數位匯流進駐花蓮(2020/09/20/ 更生日報)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contents_page/0001414513
*NCC立案調查「台灣大寬頻花蓮OTT新服務」是否違法(2020/09/23/ ETtoday新聞雲)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1816009
*台灣大寬頻花蓮OTT服務 NCC要求釐清營運方式(2020/10/07/ 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010070357.aspx
*台固巧稱「OTT」進花蓮搶有線電視生意 NCC坦言:苦思釐清中(2020/10/07/ 蘋果日報)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1007/KW7GRYJNARHCVLPHLH2P3L67NY/
立委質疑NCC不敢動大財團?陳耀祥:已查富邦是否變相經營有線電視(2020/10/07/ETtoday新聞雲)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1826102
*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變相經營有線電視?NCC本周查機房(2020/10/14/ ETtoday新聞雲)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1831455
*台灣大寬頻花蓮新服務 NCC啟動調查是否違法(2020/10/23/ 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09230319.aspx
*服務有爭議 台灣大「花蓮好好看」暫時移除頻道內容(2020/10/23/ 經濟日報)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958661
*獨家揭露台固媒體花蓮案爭議什麼?(2020/10/27/台灣數位匯流網)
https://tw.news.yahoo.com/%E7%8D%A8%E5%AE%B6%E6%8F%AD%E9%9C%B2%E5%8F%B0%E5%9B%BA%E5%AA%92%E9%AB%94%E8%8A%B1%E8%93%AE%E6%A1%88%E7%88%AD%E8%AD%B0%E4%BB%80%E9%BA%BC-074200579.html
*台灣大寬頻花蓮OTT服務 NCC擬開公聽會釐清界線(2020/10/28/ 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010280258.aspx
*「花蓮好好看」介定模糊恐引發大亂鬥、大併購 NCC要開公聽會納意見(2020/10/30/ CNEWS 匯流新聞網)
https://cnews.com.tw/134201030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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