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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1509)

   2019-07-12 23:18 點閱:0

時間: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十二點三十分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 壹電視大樓四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黃葳威 主委,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治大學廣電系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請假)

林維國 委員,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位學程主任/大傳所副教授

許文青 委員,晚晴婦女協會總幹事/常務理事

黃旭田 委員,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律師

簡振芳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副理

王希文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陳奕仲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編審/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秘書長

黃裕發 列席,壹電視工會代表


議程:

討論申訴案

1. 8月15日播出「3分鐘灌2公升乳酸飲 慘變”人體噴泉”」報導,民眾投訴這則新聞中,於晚餐時間撥出臉書翻拍的嘔吐畫面,令人反感。


2. 8月24日播出「馬路三寶全錄 越線亂竄險撞」報導,民眾投訴這則新聞中,涉及歧視女性用路人,暗指女性用路人開車技術差,造成公共危險,以個案以偏概全,歧視女性。


3. 8月28日播出「離譜!失格母負氣離家 丟3姊妹餓2天」報導,民眾投訴這則新聞中,父親也疏於照顧責任,丟小孩在家且聯絡不上,質疑為什麼標題只有指責母親?認為這是性別刻板印象跟性別歧視。


4. PTT熱議「白菜門事件」,網友截圖壹電視報導,質疑壹電視並未訪問到鐵木老師本人,新聞標題卻出現「逆轉!PO白菜太少 老師承認是捏造的」,明顯有標題誤導之嫌。

會議記錄


1.黃葳威:我們今天開會人數,因為余總編輯請假,委員人數5人,達到法定開會人數標準,那我們就進入今天的議程,上次會議有什麼後續要報告的呢?

2.陳奕仲:跟大家報告,本會的委員,台大新聞所王泰俐所長,因為工作繁忙,要請辭壹電視倫理委員會委員一職,我有電話再跟她確認,原本各位外部委員們的聘書,到期日是在今年的10月31日,她表示可以提早結束聘任,所以,我們將在另聘一位傳播學者或社福團體代表來擔任,這部份,還請各位推薦合適人選。

3.黃葳威:好,大家有好的人選就提出,我們再來決定,那我們就先進入今天要討論的申訴案。

4.陳奕仲:我來報告一下,這次會議有兩件是NCC函轉民眾申訴的案件,一件是公司內部申訴信箱,觀眾來信要求新聞自律,最後一件是最近PTT熱議的「白菜門事件」,因為這起事件,我們內部有疏失,因此倫理委員會這邊,不等NCC來函,我們就自己提出檢討。

5.陳奕仲:再來,還有一件,就在我們開會的兩天前,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的信箱,陸續接到大批民眾投訴,我有一則新聞9月19日播出「兩套標準?同一場地“8月禁”今准辦趴」,這是一則投訴新聞,投訴民眾所質疑的對象,是核准電競派對舉辦的新北市政府,我們的記者在採訪的過程及呈現的內容,引發民眾不滿,因此,這則新聞我們官網先下架,目前進行公司內部調查,了解一下記者處理這條新聞的流程是否有問題,等NCC來函後,下次的倫理委員會,我們再拿出來討論,先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

6.黃葳威:我們先從馬路三寶這個標題使用,涉及性別歧視的部份來討論好了,我們先來看一下影片。

7.(看影片)

8.王希文:馬路三寶最早是出現在PTT上,是個流行用語,用來形容開車技術差的女人、老人、老女人,但現在已是網路上常用,泛指沒有明顯違規去危害到用路人性命安全,但駕車技術令人捏把冷汗的白目駕駛,並無針對女性駕駛,這就是一個網路流行語,慢慢演變成現在這樣使用,就像「小王」、「小三」一樣,是大家常用且都知曉的說法。

9.簡振芳:我們的文稿當中,沒有特別點出女性駕駛人,其實我們挑了三個危險駕駛的網路影片,分別是一名男性駕駛人、一位騎單車的小男孩以及一位不知性別的駕駛人,其實這則新聞,就是以危險駕駛的案例,來點出行車安全的重要性。

10.陳奕仲:這可能是觀眾認知上的差異,一部分民眾,認為馬路三寶是歧視女性駕駛人,一部分民眾,認為是針對開車技巧差的危險駕駛,也有人說馬路三寶,指的是女人、老人、小孩,而非以女性為主的女人、老人、老女人,這要看大家如何解讀。

11.黃葳威:所以像這些網路語言,若是不同的網路族群,就會對這句話有不同的解讀。

12.許文青:這個比較麻煩的就是,網路上也有種說法,說馬路三寶是公車、計程車、腳踏車,三種讓駕駛難人以掌握動向的交通工具,不過,這則新聞中並不是在講這三種交通工具的駕駛,若用來形容泛指白目的駕駛,你們用了三寶來形容,那這又是哪三種白目呢?大家就會想說,到底誰是三寶?然後就上網查,結果一查,既然不是公車、計程車、腳踏車,那就是女人、老人、老女人了,很自然地就會產生這種感覺吧,若是我來查,我也會很自然的它歸類,是在指女性,照你們的認知,若是泛指道路上的危險駕駛,那應該是馬路十寶才對,而你們用了三寶,那為什麼不用馬路活寶就好了。

13.黃旭田:你們可能要討論出一種通用的形容,應該這樣講,它不會讓所有人都不舒服,我剛剛用手機上網查了一下,馬路三寶指的是女人、老人、老女人,這其中其實有老人,所以也可以說是歧視老人,所以這新聞做下去,是老人跟女人都會生氣,從剛剛播的畫面看起來,有兩部車根本不知道裡面開車的是什麼人,顯然使用者並不曉得,所指的三寶是指女人或老人,而是指駕駛人的行為,這個「三寶」已經抽象化了,但是,認為馬路三寶是指女人、老人的民眾,還是有的,所以這是每個人認知上的差異,客觀上,這個形容確實有這個意思在,所以,我們應該要有一個討論,在這種多義字的使用上,我們建議,編輯台在使用上要謹慎。

14.簡振芳:其實這個三寶,很多網路的語言,衍伸到後來都已經抽象化了,像是「立院三寶」講的是三位男性立委,跟這個三寶又有什麼關係,所以我覺得很多新聞要看前後文的意思,我們這則新聞,在使用這個三寶形容時,很顯然內文完全沒有提到女性駕駛,我不贊成每個網路語言出現,我們就一定要去做調整,這樣根本調整不完,當然,我們使用上會再更謹慎。

15.許文青:我們其實不是建議你們用或不用,你們編輯台自己會有各自立場跟角度,我是覺得下次若再用,還是會有一部分民眾會不滿,會再來申訴,與其這樣,何不避免再用?應該還是有別的形容詞可用。

16.黃葳威:閱聽人其實不一定會專心看完整則新聞,常常就是看到一些關鍵內容,想要再回頭看一次,可能就沒辦法了,所以,如果我們一定要用網路語言的話,網路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在不同的網路社群裡有不同的定義,那是不是,如果我們一定要用三寶的話,是不是在說詞上,稍微解釋一下,這樣是不是比較不會引起誤解。

17.王希文:現在這種行車紀錄器的新聞,真的還滿多的,主要也是因為我們的觀眾群屬於比較年輕,所以編輯台在下標上,會比較常使用網路流行用語,我們的觀眾群,尤其是18:00、19:00時段的新聞,觀眾年齡層分布是15~44歲間,而我們的編輯也是比較年輕的族群,他們會覺得在使用這些網路流行語下標時,並沒有歧視的意思,也沒有觸法,所以我們內部也有針對用與不用,有些討論,我也是有建議他們,盡量不要用這種有爭議的形容詞。

18.黃葳威:你用了也要告訴觀眾,這是代表什麼意思,因為15歲和45歲的觀眾,他們對網路語言的認知,還是有差異。

19.黃旭田:我覺得可以建議你們的編輯台,非有必要,盡量避免使用,這樣對有意見的觀眾,也比較有個交待,當然也不是說絕對禁止使用,只是說這個形容詞,確實是對部分民眾,感覺受到歧視,所以,當我們使用時,就是會有一部分人的感受不一樣,會覺得不舒服,所以我們也要尊重他們,盡量避免使用。

20.簡振芳:了解,沒必要的話,我們會盡量避免使用馬路三寶來入標。

21.許文青:編輯台的編輯比較年輕,很多歧視的概念是,你不認為是歧視,但在某些年齡層的認知上,這就叫歧視,例如,講黃色笑話這件事,很多人覺得這叫做性騷擾,但是也有很多人覺得,這很好笑,哪有什麼性騷擾,這是一樣的問題,當觀念已經在那邊的時候,大家的認知與理解是不太一樣。

22.黃葳威:好,所以我們的結論就是,要尊重所有民眾的感受,像這樣有爭議的形容詞,我們建議還是盡量避免使用,接下來,我們來看下一案。

23.陳奕仲:好,這個案子是8月28日播出「離譜!失格母負氣離家 丟3姊妹餓2天」的報導,民眾主要是申訴這則新聞中,父親也有照顧之責,為何標題只有指責母親?認為這是性別刻板印象跟性別歧視,我們先來看這則新聞。

24.(看影片)

25.黃葳威:這個「失格母」的標題,好像一直重複在上面,其它的標題是還滿持平的,這個「失格母」是稍微強烈了一點。

26.陳奕仲:觀眾質疑的點,就是認為我們的標題,為何一直圍繞在失格母這邊,難道父親都沒有責任嗎?其實當初做這新聞時,記者是考量到,三位小姊妹的父母已經離婚,目前三人是由媽媽在照顧,並未與父親同住,所以才會下這樣的標。

27.黃葳威:這則新聞,其實主播有做平衡,有提到父母都有責任,不過,我覺得這則新聞很滑稽的是,這是警方提供的,他目的是要說自己有去幫助人,卻反而造成其他人受影響。

28.許文青:我覺得這則新聞,本身內容是OK的,問題就出在標題上,其實新聞後面也講了,爸爸不出面的原因,是為了逼媽媽回家,你為了逼媽媽回家,讓你的孩子餓肚子,這爸爸可能失格了,因為這樣的原因,你標題只寫失格母,這應該是失格父母阿,我相信投訴的觀眾,也有看到新聞的後面,其實我看到後面,我也火大了,原來這個爸爸,有這樣的算計在裏頭,所以我覺得這樣的標,漏了一個字,失格父母才對。

29.黃旭田:其實新聞的前面,內文先是講到母親,所以用失格母還說得過去,但是新聞的後段,就有說到父親了,標題也應該有父親才對,子女的監護教養,本來就是父母的共同責任。

30.林維國:我覺得這位記者在處理這則新聞的內容,還滿持平的,就是標題的問題,我也認為加上「失格父母」會是比較好的。

31.簡振芳:了解,我們會要求記者,以後下標要更精準點,不要再有任何會引起性別歧視爭議的字眼出現。

32.黃葳威:好,沒什麼問題我們再來看下一案,白菜門事件。

33.(看影片)

34.黃旭田:花蓮縣政府有正式的公文,認定這位鐵木老師說謊嗎?

35.簡振芳:有通過人評會記他一支小過。

36.許文青:校方記他小過的理由,好像是說他捏造。

37.黃旭田:這是通過學校的獎懲委員會?

38.簡振芳:對。

39.王希文:鐵木老師其實只在媒體前受訪一次,之後就不再受訪,目前真相已是羅生門。

40.黃旭田:我覺得這則新聞有兩個問題,第一,確實鐵木老師並沒有親口說這是捏造的,一切都是議員轉述,你們的標這樣下就有問題了,會讓人誤以為是鐵木老師親口證實的。

41.王希文:其實新聞的後面,記者也有寫到,欲向鐵木老師求證時,他因為畢業旅行手機關機,所以無法訪到本人,確實是我們的標下的不夠精準。

42.簡振芳:這部分我來報告一下,其實這則新聞,做了好幾天的報導,後來這位議員,有拿出她與鐵木老師對話的Line紀錄,鐵木老師有承認捏造,不過,後來這位鐵木老師也有接受蘋果日報的訪問,他卻否認了有說過捏造的事。

43.黃旭田:事實上老師捏造的事,僅有兩件事情是確定的,一個是議員說的部份,一個是學校給他記過,這兩件事情,第一個議員說的,並不是老師自己承認,第二個學校懲處的部分,也沒看到公文,也沒有看到會議紀錄,這應該要有個懲處令才對。

44.簡振芳:記過的部分,是校長出面說的。

45.許文青:所以鐵木老師並沒有親口說,這是捏造的對不對。

46.王希文:是。

47.陳奕仲:其實這個案件,NCC並沒有來函要求檢討,主要是網路上有不少民眾,針對我們所下的標題,「逆轉!PO白菜太少 老師承認是捏造的」有意見,認為我們捏造事實,所以才會在倫理委員會上面,提出來自我檢討。

48.林維國:這新聞,我也有關注幾天,其實就「事實真相」的部分,目前鐵木老師本人也不再說了,是無從查證起的。

49.王希文:其實事件的最後,就是鐵木老師發了一個聲明,他已經被記過,希望事件到此為止,他也沒有承認造假。

50.林維國:但是我客觀上認為,學校開了這樣的人評會,做出懲處,應該還是有經過查證,掌握了一些證據才對。

51.簡振芳:現在的羅生門是,校方的調查報告中,校方去訪問了班上學生,參考各方說法後,認為是鐵木老師造假,但我們的記者去訪問學生,學生又說沒有,說老師拍的是事實,一面倒都是挺鐵木老師的說法,兩方各說各話,媒體也不知該採信哪一方。

52.王希文:議員的部分,就是跟我們說,她與鐵木老師對話的Line紀錄,承認了造假的部分,後來議員也把Line紀錄給我們看。

53.林維國:我想,爭議的點,就是這個標題,新聞內容我覺得沒有太大的爭議,就是另一個不同的查證方向,點出另一種說法罷了。

54.黃旭田:這標應該下「議員:鐵木老師承認造假」,表示這是議員說的,這樣就沒有問題了。

55.王希文:有,後來我們發現標題下的不精準,也有馬上改過了,改成議員說的,網路上截圖的標題,是第一版播出去的。

56.黃旭田:所以這個編輯下標,真的不能太精簡,有時候省掉前面幾個字,整個意思就差很多了。

57.黃旭田:一般學校要記老師一個申誡,都很困難,而且開會,他們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懲處,通常這個懲處的決定,還要報到教育局,過程是很繁複的,這次事件看起來,學校應該是跑速件,感覺像是被硬被記過,這老師一定有別的問題,被校方抓住了。

58.陳奕仲:鐵木老師之前就因為一些事情,被學校盯了很多次,被學校認為是問題老師。

59.簡振芳:縣府可能也有些操作,但沒有證據,我們也不能這樣說,其實,就是當事人本身,願不願意說清楚而已,我們記者在事發後,有特別去他們畢業旅行的劍湖山世界,要去訪問鐵木老師,但鐵木老師一看到記者,就跑給我們追,不再受訪,其實事情鬧這麼大,媒體也幾乎一面倒的支持鐵木老師的說法,若真有莫大冤屈,應該要在鏡頭前清楚說明,讓真相還原。

60.林維國:但無論事實真相為何,第一時間下這樣的標,確實要立刻修正。

61.王希文:有,我們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就有馬上修正。

62.陳奕仲:會在倫理委員會上提出,也是希望告訴民眾,我們有即時修正改進。

63.黃葳威:好,那我們來看最後一案,這畫面好像有點噁心,有需要播影片嗎?

64.陳奕仲:恩,還是我們看截圖就好了,其實,網路上很多這種惡搞實驗,有些人耐受度比較高,看到嘔吐的畫面,覺得還好,但有些人就會覺得很噁心,尤其在電視上播時,剛好在吃晚餐,看到就會覺得更噁。

65.簡振芳:這類新聞,以後編採中心在選材上,會再謹慎些,可以就不要做了。

66.林維國:其實,這類新聞如果多一些科學實驗的部分,會比較好一點。

67.陳奕仲:這則新聞的後面,我們有特別寫到醫生的看法,有加註一些警語,寫到乳酸飲料若瞬間過量,會造成身體的危害,這部分我們有寫到,還是說,我們把影片看完再來討論。

68.(看影片)

69.黃旭田:這個嘔吐的畫面,你們連續用了好幾段,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你們就是要做效果而已,我覺得,這則新聞的價值是有問題的,你們就是想呈現一直吐的畫面而已。

70.林維國:不是有醫生說法嗎?

71.陳奕仲:記者有訪醫師,但礙於篇幅,後來是用轉述的方式呈現。

72.許文青:有些嘔吐的畫面,真的不必全部用,畫面到快吐的時候,就直接跳掉就好了,這些畫面看了真的會不舒服。

73.林維國:這則新聞這樣看起來,真的跟科普類的新聞完全搭不上邊,就只是做效果,想要呈現網友惡搞的過程而已,所謂科普,是科學家去研究,一般人很容易犯的錯誤,一些必須知道的問題,這真的只是一則網路趣聞。

74.黃葳威:所以倫理委員會這邊,建議以後能避免這類新聞的選材,能再謹慎些,好,那我們今天的會議就到這裡,下次的會議,暫定十月十六日舉行,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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