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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201402)

   2019-07-12 16:15 點閱:0

時間:一○三年二月十三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壹電視大樓4 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王榮璋 (主任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請假)

施逸翔 (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請假)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所合聘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請假)

吳安琪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採訪部門主管)

林凱德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秘書長)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張春華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會議記錄


王榮璋:今天一共有五個案子,是不是先針對上次會議後續做一說明?

張春華:上次會議有三個議案需要追蹤,首先是NCC來函要求倫理委員會加入教育訓練審議及建議權和補強改正建議權等事項,經上次倫理委員會討論後,我們已將結論與會議紀錄一併送交NCC,但至今天早上(2/13)為止,尚未收到NCC的回應。其次是對臉書粉絲團的申訴被封殺,該名申訴人被封殺後相關資料已被刪除,但回應倫理委員會的建議,壹電視臉書粉絲團已建立並公告「終止發言規則」,以後如果有必要修正會再適時調整。最後則是「低分教師案」,我們已告知該名申訴人一年多前的工作帶已找不到了,無法提供,該名申訴人表示考慮循法律途徑解決,但至今並未再來函或來電。

王榮璋:各位有沒有什麼問題,沒有的話我們就進行申訴案討論。


王榮璋:麻煩先說明第一案。

張春華:這是俏江南餐廳遭投訴說用餐時餐盤有毛髮,我們是根據其他網路媒體的爆料而做了這則新聞,也採訪了俏江南餐廳,但爆料人來電說已和俏江南達成和解而做了這則申訴,申訴人不希望這則新聞報導繼續播出。由於這則新聞本來也沒有打算第二天要播,所以就回應申訴人不會再播了。

(播放新聞影片)

王榮璋:請問我們是怎麼知道來申訴的人就是當事人?

劉靜怡:她自己揭露身份嗎?

張春華:她是有留下電話等相關資料,我們再根據這些資訊回覆。你的意思是不是說會有商家冒充申訴人?其實我們想過這個問題,但只能從問答對話中反覆求證是不是當事人。

王榮璋:我們根據其他網站的資訊做新聞,沒有訪問到當事人,假如被爆料的店家打電話來說他就是爆料人當事人呢?因為是發生在他們餐廳的事,所以他們也很清楚,讓我們以為是當事人的想法,會不會有這樣的情形呢?我們如何查證是不是當事人呢?

劉靜怡:如果今天這廠商或餐廳自己就是被申訴對象,但他跟人家和解了,那他可不可以要求我們下架,不要再報導了?因為在報導的當時,這的確是一個新聞事件,我們的處理內容也沒有錯,那請問他憑什麼來限制我們繼續使用這則新聞以及繼續留在網路上的自由?因為這的確是一個歷史記錄。

王希文:而且是當事人自己主動爆料的,自己PO在網路上的。我們並非是錯誤報導,只是我們沒有問到當事人。

劉靜怡:這和他們和不和解其實是兩回事,我們的報導看起來也沒有錯誤。我們現在很喜歡到臉書或網路上去找新聞資料,但都應該把它當成新的新聞事件去重新處理,應該還是要去問當事人,最好不要照抄,否則容易出問題。

王榮璋:或者再加上「他們已經和解了」的訊息。

劉靜怡:我是會這樣建議,如果申訴人已經滿意,那這個案子可以結案;但以後如果還有類似的狀況,可能我們要去分析一下再處理,如果一個新聞本身沒錯,可不可因當事人糾紛和解就要求媒體不再保留事件的記錄?這是有很大的問題的。這其實也違背媒體本身的社會責任。

王榮璋:我想大概幾個問題,第一是這則新聞是否停播或下架,我們也不是停播,只是本來就不會在第二天播出的。

王希文:但我們也下架了,以後要找也找不到了。

劉靜怡:好像這個事情沒有發生過,這可能要考量。

王榮璋:第二個問題是,如果廠商像俏江南來講說「我們已經和解了」,那我們要不要下架?第三個問題是,那來申訴的到底是不是當事人,過去和未來都還會有可能,也就是廠商可不可能說自己是當事人?

張春華:確實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

劉靜怡:對一個公關來說,這是最簡單不花力氣又成本最低的方式。

王榮璋:致於應該怎麼處理,恐怕要從過去的經驗中找出比較有效的求證方式。

施逸翔:那還需要下架嗎?

劉靜怡:應該不需要,如果申訴以後又發現有這則新聞,我們可以告訴她就是這些原因,也確實沒有再播了。


王榮璋:第二案「正常性向迷思」。

張春華:這是一則國際新聞,內容是指有一群男性喜歡變裝,打扮成充氣娃的樣子出門,申訴人在意的是新聞的中的標題「男性性別正常 愛裝充氣娃娃」,他抗議這隱含性別正常就是指異性戀,其他就是不正常嗎?我們可以先看新聞影片。

(播放新聞影片)

施逸翔:我想問一下,這標題是根據原來報導的英文翻譯?還是編輯自己下的?

王希文:我也不太清楚。

劉靜怡:即使原來外電的報導這樣寫,我們也可以再做進一步的處理。因為這樣的標題就隱含著說好像只有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才會去變裝。也許編輯只是覺得這是有趣的新聞,或者只是告訴大家不要有刻板印象,現在任何人都可能去變裝;但這樣的標題是在暗示變裝這件事是非主流的事,不正常的事,而且只有同性戀與雙性戀是比較可能去變裝。用「男性性別正常 愛裝充氣娃娃」好像比較吸晴,但如果寫「男人變裝充氣娃娃」難道就比較沒有賣點嗎?

施逸翔:不會啊。

王榮璋:我覺得不管男人女人,我很好奇是怎麼變裝成充氣娃娃的?

劉靜怡:就是穿costume呀。

王榮璋:回到這個標題,這樣的標題確實是有問題。

施逸翔:要承認錯誤,以後不要再犯。

劉靜怡:可能要檢討一下。

王榮璋:所以請編輯在這方面要特別注意,在類似新聞裡不要再有同樣的錯誤。



王榮璋:第三案「豆干置入嫌疑」,馬總統到慈湖謁靈後到大溪買豆干,申訴人認為我們在報導裡帶到店名,有置入性行銷的嫌疑。我們先看一下影片。

(播放新聞影片)

施逸翔:我記得看到很多新聞裡的店名都會把它霧化處理。

王希文:以前是都有打馬賽克,後來NCC有開會討論放寬,只要新聞對象談的主題和商家活動無關,基本上都是可以的,不必打馬賽克。

王榮璋:兩位委員覺得有沒有像申訴人講的情形?

劉靜怡:好像沒什麼感覺。

施逸翔:我對裡面談到的凍漲條約比較有興趣。

劉靜怡:確實是可以繼續去追這件事,為什麼一個市場經濟的國家可以用一個計劃經濟的方式來處理經濟問題。

王榮璋:所以這則新聞應該沒問題?

劉靜怡:申訴人是說不斷的帶到店名,而且畫面上店家比例也很大,問題是你去拍馬英九,那個活動就在店裡面,你要怎麼閃避?除非後面全部馬賽克。

王榮璋:而且馬英九要去一定都是先安排好的。所以這則新聞是不是就和申訴人說我們在處理上沒有他所指控的狀況?

劉靜怡:可以和申訴人說我們看起來是沒有他說的狀況,但以後會更加小心,不要讓觀眾有這樣的聯想。


王榮璋:第四案「用A錢不夠準確」。

張春華:這則報導是一位代課老師遲遲收不到代課費用而向學校和教育局等地陳情,學校教學組長知道了後跑到教室向這位代課老師咆哮,有跑哮的畫面,也有代課老師和校方的說法。這位申訴人是教學組長的朋友,覺得我們指稱教學組長A錢是不公平的,教學組長只是延遲發而已,並不是A錢。我們可以先看帶子。

(播放新聞影片)

王榮璋:我們是說他遭控A錢。

劉靜怡:是老師說他A錢,我們只是說他被控A錢,並沒有做價值判斷。

王榮璋:即便在司法上檢察官起訴等等,也是遭控。對老師來說,我該領的錢沒有領到,又沒告訴我是晚給或不給,如果知道錢已經播下來了卻沒給,我合理懷疑是被A走了。

施逸翔:這老師背後好像還有一些stories。

王榮璋:所以老師說A錢,我們說遭控,有錯嗎?

吳安琪:這名教學組長還到我們記者的臉書上留言,也好幾次打電話到公司要找做報導的記者,我有些懷疑這位申訴人是不是就是那位教學組長?

劉靜怡:那倒無所謂,就算是他本人也可以來申訴,只是我們只能回答我們是用「遭控A錢」,這是事實陳述,沒有價值判斷。

王榮璋:老師也是指控他A錢。

吳安琪:有當事人指控他的訪問應該就OK。

王榮璋:好,我們就這樣回應申訴人。


王榮璋:第五案「警殺人誤導大眾」。

張春華:這兩位申訴人是打電話到客服表達他們的意見,在處理三峽警方追逐無照少女疑似因逼車造成少女一死一傷,他們認為我們在處理這則新聞上對警方不公,因少女違規在先,他們也認為用「警察殺人?」這樣的標題太過了。我們可以先看這兩則新聞影片。

(播放新聞影響片)

王榮璋:申訴人主要的意見是認為我們徧向指責警察執法過當,但警方盤查並高速追緝逃避盤查的人本來就是正確和正常的。

劉靜怡:其實這種講法似是而非。警察當然是可以用閃燈等方式叫車主停車,有車主不停車,警察也有權利去追,但除非被追的車子有異常的加速行為,或是警察透過他的系統查到車號是與犯罪案件有牽連的嫌疑車牌,他才可以進一步的執法。所以馬上就說不過當,這講法其實也是有問題的。

第二,這個案子涉及未成年人,你要要求未成年人說警察追你時你要停下來,那公民教育要很成功才有辦法,不然通常大概小孩子覺得自己做錯事了,別人追我我要趕快逃,從電影裡學到大概就是這樣子。

施逸翔:是理性的選擇。

劉靜怡:除非在學校公民教育都教過他了,否則他的理性選擇一定是先逃,因為怕被大人發現。所以我覺得兩邊的說法都有些道理。但老是要說「心裡有鬼才會跑」,「警察看到可疑的車就要去盤查,那是警察的工作」,問題是警察看到可疑車的標準是什麼,應該是有很多的步驟,警察到底盡了哪些前置作業的義務,這也是可以討論的。

王希文:我想解釋一下那天為什麼下那麼重的標題。一開始我們並沒有用那麼強烈的字眼,但有一個轉折點就是當初一開始警察是說他們沒有追逐,沒有逼車,後來記者去找監視器,發現其實是有;警察又改口說有追逐,但只追一小段;後來我們又去找,大概是追了近一公里。就是這樣說謊,讓我們用比較強烈的字眼。

劉靜怡:為什麼警察只要看到車子逃避他,就一定假設車子一定有什麼問題,這種假設應不應該受檢驗?

王榮璋:我覺得這合理啊,如果他執行勤務,一般都會停車接受盤查。

劉靜怡:所以有照的人知道如果警察對你發出要盤查的訊息,你就要靠邊停車接受盤查;但無照駕駛的人因為不知道交通規則,所以反不會停下來,這些小孩可能就是這樣子啊。

王榮璋:他會不接受盤查可能就是心虛嘛,只是虛大或虛小。像無照駕駛就是罰錢,但對他們來說,罰錢就是一件很大的事。問題是警察在追他們的時候,很難判斷他們是不是成年。我覺得這裡面比較大的問題是,如果警察覺得做法都是正當的,為什麼要說謊?否則就是他也認為執行上有過當。

劉靜怡:而且你去盤查一個無照駕駛的車主所採取的行為模式,跟你去追一個毒犯或槍擊要犯是應該一樣的嗎?

王榮璋:但他不知道他們為什麼不接受盤查。

劉靜怡:所以我才說他們到底有沒有一個SOP。以美國來說,有一次我開車右轉,因為路況不熟擦到人行道,警察在我後面認為說這是一個危險駕駛,就開始閃燈。我停下來後,他一定會和你保持一個距離,在時間上也和你保持距離,一定打開他的系統,查你的車號有沒有問題。他們會有這種SOP,台灣都沒有嗎?

王榮璋:我覺得是有,但一個是有沒有去執行;第二個是這些動作都要攔停了之後才可以做。

劉靜怡:既然警方是以機車追機車,對被追對象是什麼樣狀況,什麼樣年紀的人遠,是比對開汽車的容易辨認。

王榮璋:她們都戴安全帽,很難講。

吳安琪:有時候我騎車也會穿像阿婆一樣的外套,戴著阿婆一樣的口罩。

劉靜怡:做為一個警察難道沒有一個專業能力去判斷嗎?一定要用這樣的方式嗎?

王榮璋:那就不知道了,我們沒有辦法在這裡判斷可以不可以,要看當時的穿著打扮。

劉靜怡:我要講的是,你對機車騎士的判斷和對小客車駕駛的判斷,與貨車駕駛、遊覽車駕駛應該都要建立一套SOP,而且這個判斷的義務基本上是在警察。我認為在這個事情上,警察可能沒有盡到判斷的義務,就是一路追。

施逸翔:剛剛這一則報導一開始就說是因為沒有戴安全帽,所以警察要追她們。

劉靜怡:是呀,就為戴安全帽這樣的小事,他要查的事情事實上是很小的。

王榮璋:他沒有戴安全帽,我盤察他就跑,警察會合理懷疑是不是有藏械或藏毒。

劉靜怡: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如果他有重大犯罪的危險如藏械或藏毒,他不會蠢到不戴安全帽讓你追。

王榮璋:我覺得警方的問題在於他們說謊。

劉靜怡:其實警察可以不必去追,但記下車牌號碼,把不戴安全帽的罰單寄給車主。

王希文:我們有做警察還可以怎麼做的角度,就包括這個。

王榮璋:有沒有可能是贜車?

劉靜怡:有可能,但是可以進一步去查呀。

王榮璋:所以我們在這則報導上認為警方的處理是過當的。

施逸翔:可以把警方兩次說謊的情形告訴申訴人。

王榮璋:所以這則報導有沒有像申訴人說的誤導或不公的情況?

劉靜怡:警察殺人?後面有加上問號,所以標題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內容方面可以把我們剛剛討論的告訴申訴人。

王榮璋:還有就是警察說謊的部份。

劉靜怡:警察代表執行公權力,應該更被嚴格監督。

王榮璋:好,我們就按照剛剛的討論來做說明。


王榮璋:逸翔是不是要提一案討論?

施逸翔:就是昨天一則有關遊民的報導,因為天冷有遊民不舒適打一一九到醫院急診,在報導最後卻說遊民浪費資源。

(播放新聞影片)

施逸翔:應該問的是,社工都已經處理了,但為什麼街友還是做這種選擇?

王榮璋:他有沒有別的選擇?當然耐寒的程度每個人不一樣,街友如果覺得凍到受不了,我們的社會支持體系有沒有其他的做法是他可以尋求的?如果有其他的選擇不用而去用緊急救護,這是一個問題;或者根本就沒有,那是在彰化,天寒地凍下,有沒有其他的選擇?

施逸翔:據我所知衛服部與地方政府在低溫到十五度就會啟動一種機制,讓街友可以避寒,顯然彰化是失靈的。

王榮璋:如果是有的話,在這條報導中就應說他不該用這種方式,而是應該用什麼樣的資源,因為已經有一正式的資源在協助了。否則如果我是街友看了這則報導,本來不知道的,可能以後也要打一一九了。

施逸翔:也且從醫生的說法可知,那名街友應該是有不舒服,緊急處理應該是基本的權利。

劉靜怡:任何人都有打一一九的權利。

吳安琪:可能就醫院的立場,要把資源給更需要的人,因為他們是佔了床,佔了救護車。

王榮璋:所以我們是不是要問,他們有什麼正式的資源可用?彰化有沒有去提供這些資源?其他縣市也有資源提供給遊民嗎?如果我們只談他不該用這樣的資源,這是浪費資源,這樣的講法是過於武斷。

王希文:如果社會資源都有,他這樣的做法就是浪費資源;如果本來就沒有資源,他也沒法可想,沒有選擇。

劉靜怡:可能還要問說,他知不知道有其他社會資源?而這些社會資源適不適合他?其實統一式的社會資源系統對每一個弱勢未必都是適合的。

王榮璋:過去有些情況就是社政單位到遊民常去的地方送睡袋等,或告訴他們有開放的地方可以去等。這兩天還會冷,去這樣的角度報導還來得及。如果報導只說不能用這樣的資源,那要這些遊民怎辦?

劉靜怡:老實說,這可能是他們的知識經驗裡唯一想得到的辦法。


王榮璋:好,我們下次開會時間是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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