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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201309)

   2019-07-12 16:07 點閱:0

時間: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壹電視大樓四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王榮璋 (主任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請假)

施逸翔 (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視訊)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所合聘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夏至賢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採訪部門主任)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張春華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王榮璋:上次會議有無說明或補充事項?

張春華:這次會議開始我們新增了兩名委員,代表台權會的施逸翔與壹電視採訪部門主管夏至賢。另外,我們上次會議決議在這次會議上將討論是否增加工會代表,所以這是我們今天的第一個議案。

王榮璋:這是上次會議由中祥提出,大家都沒什麼異議,只是認為加入工會代表是重大議案,因為牽涉到要修改倫理委員會的組織章程,有沒有什麼另外補充的意見?

管中祥:我是覺得倫理委員會機制加入工會代表會比較完整,確實的生產過程是很複雜的,每一個環節除了管理階層外,員工代表也應該進入這樣的檢討機制。特別是壹電視已有工會,可以由工會去推選代表參加,是比較好的倫理委員會運作方式,如果通過大概也是台灣有員工介入運作的一個倫理委員會。

余朝為:我們本來已邀壹電視工會理事長列席,但我們的工會理事長是負責國防新聞,他今天剛好出海採訪不可能來。我們也很重視員工的想法與聲音,也許下一次請工會理事長列席,也聽聽他對工會代表加入倫理委員會的看法後再做決定,所以這個議案是不是下次會議再討論?

劉靜怡:我覺得既然上次已經把案子提出來了,今天應該可以做一些實質的討論。未來如果確定要員工代表加入,如果工會理事長不能來,工會也可以派出其他人來,是職務代理人的概念,不一定就要寫成是工會理事長。

管中祥:我們要的是這個機制裡工會要有人來參與,不一定是要理事長,而是這個團體的代表。

施逸翔:我同意管老師的看法。讓工會自己去推選代表,我們可以做的是簡單修改組織章程。

王榮璋:從剛剛討論看起來,工會代表不一定要固定是誰。固定的人是有困難,因為工作關係,但不固定人選要如何在章程上規範處理?

劉靜怡:如果我們要求工會代表來,他們應該會找出相對固定的人,但固定的人也有可能沒辦法來,他們自己會去形成機制如果固定的人沒辦法來該由誰來。所以我的預想是不太可能每次都來不一樣的人,即使每次都來不一樣的人,因為每次議案都是事先給大家看,所以他們還是可以有機會形成工會內部的共識,不會說每個人只是代表自己的意見,或是無法銜接。

施逸翔:根據組織章程,內部委員不能出席時,可以由職務代理人出席。

王榮璋:問題是,我們要將工會代表視為內部委員?或是外部委員?

劉靜怡:可以不是內部委員,也不是外部委員,是第三種類型,叫做員工代表。

管中祥:我同意靜怡的說法。

王榮璋:是用工會代表適合呢?還是員工代表?

夏至賢:我是採訪中心主管,但也是工會理事,據我了解目前有超過八成的員工加入工會,工會每個月也都有一次會議,所以工會在自己的會議裡有關代表人員的討論或交接,都可以做得很清楚,也是他們可以自行去處理的。

王榮璋:我們就確定工會代表參加倫理委員會。今天出席人數夠,所以我們直接修改組織章程。章程一開始,改為「壹電視成立倫理委員會,邀請外部學者專家、工會代表出任委員」。

第三條本會設委員五至七人,包括…,最後加上「工會代表一人」。

第四條加上「工會代表由壹電視工會推派」。但在解除職務上,是不是也比照外部委員的「委員會的三分之二決議通過」可解職?如果我們有三分之二認為工會的工會代表不適任予以解職,但工會又繼續讓他做代表,這不是很麻煩嗎?

管中祥:這就和管理階層是一樣的,我們不會覺得管理階層不適任,他代表的是這個機構,這個機構認同他是可以的,是不是他就是可以;就像余總代表壹電視,我們不會說他不適任。工會代表是比較特殊的,代表的是這個機構,比較像內部委員的概念。而這項解除職務規範的是外部委員,不是內部委員。

王榮璋:沒有加上「外部委員」是不是會被誤為是所有委員?

劉靜怡:如果加上去可以避免誤解的話,加上也無妨。可能有人會覺得讀起來有些小小的累贅,但如果可以增加清晰度的話,小小累贅也無傷大雅。

王榮璋:所以這一條改為「本會外部委員由壹電視聘任,屬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壹電視得解除外部委員職務:1.外部委員主動辭職,2.委員會三分之二決議通過,3.壹電視不得因外部委員職務之行使及發言內容,解除職務」。

王榮璋:第六條的「應有外部委員至少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這方面是不是要因工會代表加入而有所調整?應該不用,因為工會代表不視為外部委員。

管中祥:應該不用。

王榮璋:下一項「內部委員遇特殊狀況不克親自出席時,徴得主委同意後,得由職務代理人代表出席。」工會代表可能遇到兩種情形,一是他的工作狀況或身體不適,沒法出席;二是當天討論的案子他可能是新聞當事人需要迴避,這樣工會就要派其他人,文字上如何調整?

劉靜怡:工會代表有迴避之必要時,最好加上「徴得主委同意後」,由工會另派代表出席之。

王榮璋:所以加上這一項「工會代表有迴避之必要或不克親自出席時,徴得主委同意後得由工會另派代表出席之」。

管中祥:下一項的臨時會出席人數是不是也應比照例會「外部委員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施逸翔:好像應該比照。

劉靜怡:可以不要分例會、臨時會,而在第六條第一項改為「本會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把「本會會議召開,應有外部委員至少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例為第二項。而下一項的「本會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則可以刪去,這樣就清楚多了。

王榮璋:所以第六條前三項改為:

本會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本會會議召開,應有外部委員至少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內部委員遇特殊狀況不克親自出席時,徴得主委同意後,得由職務代理人代表出席。

工會代表有迴避之必要或不克親自出席時,徴得主委同意後得由工會另派代表出席之。

本會臨時會由主任委員召集或經三分之一以上委員連署後為之。主任委員接獲委員連署召開臨時會議之通知後,應儘速召開會議。

王榮璋:第七條「會議事項若涉及本會內部委員之申訴案件時,該委員不得參與投票。若外部委員有個人利益事由發生時,該委員亦不得參與投票。」工會代表這部份,有沒有必要特別規範?可不可以投票?

劉靜怡:這裡所說的「涉及本會內部委員之申訴案件」到底是指什麼?是那個內部委員個人嗎?

管中祥:應該是指個人。

劉靜怡:如果是涉及個人的申訴案本身不得投票,要做利益迴避,當然員工代表也可能有類似的狀況。但這裡會有比較大的麻煩是,我們設工會代表是希望員工有代表,這是一個代表團體的位置。

王榮璋:會不會有一種狀況就是涉及整個工會?

劉靜怡:有可能。

王榮璋:如果這樣,工會這一席代表可不可以參與投票?

劉靜怡:這有些困難,因為工會代表在倫理委員會裡是做為一個群體來行使倫理治理的問題,現在又剝奪他參與程序的可能性,這不是很奇怪嗎?

施逸翔:事情有可能涉及的是工會那個代表個人,也有可能是整個工會;如果是個人,也許就那個人迴避即可,工會再另外派代表;如果是整個工會,那這一席代表就要迴避。

余朝為:可不可以在這一塊暫時先保留一些空間,等事情真的發生了,我們再嚴正探討處理。

管中祥:我同意朝為的看法。

劉靜怡:這樣也許比較容易。

王榮璋:所以在第七條有規範內部委員,也有規範外部委員,就不再規範工會代表。現在外部委員有五席,內部委員有兩席,再加上工會代表,即使有爭議也不致次失衡,第七條我們就不做修訂。下次會議請工會推派代表出席。


王榮璋:現在進入申訴案件。第一案是拓也哥新聞,之前都把影音連結寄給各位了,如果沒有必要再播放,請大家發表意見。申訴人意思有兩層,一是這個新聞有沒有必要播,二是不應在闔家觀看的時間播出。

劉靜怡:新聞播出的時間都是闔家觀看的時間。

王希文:這則新聞是拓也哥當天來台灣,我們做了這則新聞在中午1200時間播出,但編輯檯很多女生看了覺得不舒服,我們就沒有再播了。隔天的編採會議有提到是不是要繼續報導拓也哥的活動,但我們就決定不再做拓也哥的後續相關新聞。

劉靜怡:為什麼那天女性都覺得不舒服了還播出?

王希文:在做這則新聞過程中,我們已隱諱許多片斷,播出後大家討論還是覺得不妥,所以拓也哥後續的新聞我們就都不播了。

劉靜怡:所以類似這樣的新聞以後還是以不播為原則,這是整個編輯檯以後通案的想法嗎?

王希文:我們沒有硬性規定,它是一個社會現象,我們還是會去做,只是要不要播是可以討論的。

劉靜怡:那當然,只是它會形成以後播出決定的一個習慣或內部拘束?

施逸翔:可是這樣不能播的東西就會非常多,如果不了解拓也哥的背景,看這則報導其實是蠻OK的,那影片並沒有很多的渲染。

王榮璋:女性同仁覺得不舒適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做的新聞,還是拓也哥本身?

王希文:最主要的還是拓也哥這個人,我們做的其實還蠻 safe 的。這新聞也很見仁見智,有人覺得很好笑,有人覺得不舒服。

余朝為:應該這麼說,編輯檯女性同仁較多,有一種可能是它不是因為這則新聞是不是OK,而是只要看到拓也哥就覺得不舒服。將來類似這樣的新聞,我們會採取更嚴謹的態度,在編採會議以更多元的意見去討論這樣的新聞是不是需要,有沒有必要去採訪,有沒有必要播出?有了這樣的例子後,以後類似的例子就會受到關注了。

王榮璋:大家對余總的說明有沒有其他意見或補充?

劉靜怡:所以基本上以後是會修正以及更謹慎。

王榮璋:好,我們就照這樣做為這個案子的決議。


王榮璋:現在討論下一案,有關鍾楚紅的報導,其實不只是鍾楚紅,還包括王祖賢等八掛新聞的報導。

施逸翔:這好像是娛樂新聞而且大量用蘋果日報的報導。

王希文:是用蘋果日報動新聞畫面在娛樂新聞播出。

施逸翔:是要考慮它是不是會對性別造成刻板印象,或是它只是對女星的刻板印象。

劉靜怡:如果形容馬英九老態就沒有性別岐視的問題嗎?

管中祥:我是不覺得她有老態,卻被形容成這樣子。台灣媒體就是喜歡有事沒事去酸人家,特別是電視新聞,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好處,對觀眾有什麼意義嗎?我完全無法理解這件事,除了可以耍嘴皮子展現權力上的優勢外,對電視台有什麼好處?會因為這樣賺比較多錢嗎?收視率會比較高嗎?

劉靜怡:有可能,有沒有可能青少年就喜歡看這些比較酸的話?

管中祥:就算有可能,也要告訴我們是有可能。到底這些申訴案變多之後,有沒有讓我們收視率變高?在商言商,如果沒有更高,做這些新聞對電視台的幫助是什麼?不過這已經徧離主題了。

余朝為:回應管老師,在rating表現上確實提升蠻多的。不過這是題外話了。

王榮璋:但無論如何申訴案件是增多了。回到這個申訴案,我相當同意中祥的看法,人是會老啊,不管曾經多麼青春貌美,年紀到了自然會比當年老;反過來如果是年齡到了還保持美貌,也是會被講。如果這則新聞的記者並沒有在現場,並沒有親自看到,是看圖說故事,他的形容詞是不是太 over 了?像臉皮掛八兩金子,把臉皮拉得下垂,還啪啪作響,如果在現場如實報導也就算了,否則形容到這樣的程度是太超過了,完全是自己的想像。

余朝為:我簡單說明一下。因為現在壹電視走向比較年輕族群化,和傳統的電子媒體有些差異性,對娛樂新聞篇幅上算蠻重視的,尤其是網路這一塊,因為還有VOD 上傳網路。但非常明顯的,整個閱聽眾差別非常劇烈,網路族群這一塊的閱聽眾對馬王新聞是冷到爆,只要有馬王新聞,他們就不看;但娛樂這部份他們非常感興趣,而娛樂新聞的來源很多,像鍾楚紅這則新聞就是來自動新聞。但正如委員剛剛所提醒的,我們要做一些教育和修正,尤其在用詞上。但網路族群確實對這一塊在這方面是蠻有徧好的。

王榮璋:你說的徧好是指這類的形容詞嗎?

余朝為:我不是指這個個案,而是就娛樂新聞來說,只要VOD 一上傳,點閱率很快就破表;但比較政治味的,像服貿、馬王這類的新聞,篇幅佔據媒體所有版面的同時,在網路上其實是不被重視的。當然馬王政爭、服貿等都是重要的公共議題,我們全力都在關注,報導篇幅也絕對不會少,可能當中稍微點缀一些娛樂新聞。只是這些娛樂新聞的使用詞彙我們也是應該要去注意的。

網路MOD與Cable 的觀眾族群是完全不同的,我們現在是走向一個新媒體的概念,所以閱聽眾在各個平台的差異性有時也讓我們撽盡腦汁。

王希文:做娛樂新聞的記者是比較年輕,在用字上也會比較辛辣,不過當時春華轉來這份申訴時,我有去找這位記者溝通,告訴他你可以做活潑俏皮,但不必損人,有做一些教育訓練。

余朝為:就像今天早上的編採會議上,有年輕同事提到半澤直樹的「酸梅嘴」,我們還在想什麼是酸梅嘴,這些常上網的年輕族群還要幫我們解釋。不管如何,在這方面我們一定會去注意,對人的描述不要有太過度的字眼出現。

劉靜怡:就像美國的超市結帳櫃台前一堆娛樂相關報刊,那些報導也是很酸很酸,就是現在我們在台灣看到的娛樂新聞的酸,也就是英美的小報化了,酸的對象都是一些名人。

王希文:如果去點閱網路上的娛樂新聞,每一條都是酸的,所以他們看多了就很容易去模仿。

王榮璋:如果被酸的是自己的喜歡偶像,例如喜歡鍾楚紅的人,會很想看到她被酸嗎?

劉靜怡:有沒有可能是他們在喜歡或欣賞一個明星或名人,不是百分之百的崇拜,而是混合的情緒;因為有那些混合的情緒,就會覺得那名人和我的距離是比較近的。我們家族裡的許多小朋友,從國中到高中大學,他們臉書的 language 就是這個樣子。

余朝為:我很同意教授的這個看法。

王榮璋:問題是,是不是他們喜歡這樣我們就要去迎合他們?

管中祥:我注意這名申訴人提到為什麼台灣的媒體就喜歡一些八掛,對社會毫無益處,美國與敘利亞開戰即,為什麼不去關注。我覺得這只是個例子,他背後要談的是更大的問題。

在剛剛的討論過程中,我覺得有一點還蠻重要的,就是彷彿很大的問題是記者的責任,但媒體的整體或媒體的主管是怎麼看這件事,可能更重要。如果記者的認知是這樣,但我們覺得這是不對的或是不適當的,那麼我們是不是要多一點的在職訓練,來和大家說娛樂新聞應該如何去做。

劉靜怡:娛樂新聞要怎麼做呢?

管中祥:娛樂新聞當然可以做沒問題。但如果我們把自己當做小報,像剛剛說的去做都沒關係,做得更酸都OK;但如果你不把自己當小報,娛樂新聞的做法就有很多種。像馮光遠在做娛樂周報時,可以把娛樂新聞做得很有深度,他也不是只單純的做八掛緋聞,也還有很多的影評,當然電視要做是比較困難,但總還有很多是可以去談的。

劉靜怡:所以這還是媒體怎麼看自己的定位問題。

管中祥:如果把自己定位為小報,那就可以做得更酸,也不必去告戒那位記者了。不把自己定位談清楚,就會每次都在這些瑣碎的問題上打轉。

王榮璋:好,這個問題我們先談到這裡,也許後面的申訴案還會談到類似觀點。


王榮璋:第四案「醫師不如水電工」。

王希文:其實這則報導裡說到「醫師不如水電工」是引述醫師家屬的說法。

施逸翔:我看了也是這樣覺得。

劉靜怡:所以這還好吧。


王榮璋:第三案是有兩則新聞,一是柯建銘家門口有兩個石獅子,另一則是國民黨中央黨部斜對面蓋了一家泰國廟,都提到風水的問題。

劉靜怡:這兩則新聞好像不是只有壹電視播,我在其他電視台也看到。因為我很不以為然,所以特別注意。

施逸翔:可是上面有提到獨家。

王希文:可能不知道是那一台是先播的。

劉靜怡:最近馬王政爭的風水報導很多,還有做王金平家的風水,甚至有人做到中山樓與衡山指揮所的風水比較。政治與風水這件事其實是老問題。

王榮璋:有兩種人最喜歡看風水與算命,就是政治人物與演藝人員,因為對未來太不確定了,沒辦法掌握與預期。但是不是所有的事都是看風水和命相?

劉靜怡:演藝人員與政治人物喜歡去算命做為一個新聞,與用這個方式來解釋一些政治現象是不一樣的。這時候柯建銘沒有去說我家門口有石獅子啊,王金平也沒怎樣啊,可是我那天看到一個更奇怪的新聞說王金平在高雄的一個家廟在下降頭,上面擺了十幾二十樣東西,一個一個去解釋擺這個是要達到什麼效果,做的好長!

王希文:下降頭這個新聞在記者報稿時,我們總編就決定不做,別台還是有做。

管中祥:我覺得這總比用蘭陵王或三國去解釋馬王政爭好,那個三國的比喻邏輯是完全不通的。


劉靜怡:還有那氣象女孩是怎麼一回事?

張春華:一星期七天都有不同的氣象女孩,有觀眾反應穿的裾子太短,他指出的星期六女孩,我們可以來看看。

管中祥:這個算是穿多的。我看過穿更少的,不過我是沒什麼意見。

劉靜怡:我對這個也沒什麼意見,校園裡還有學生穿像這樣來上課。

張春華:我個人是覺得還蠻陽光健康的,不過既然有觀眾申訴,我們還會請製作單位注意。

王榮璋:有關氣象女孩這部份,我們就請製作單位以後注意不要過當。


王榮璋:現在討論第六案。兩篇投訴中的第二篇顯然是看了我們上次的倫理委員會會議記錄後的回應,第一篇則是透過我們網站來的申訴,內容與上一次的案子很像。

劉靜怡:我覺得有些問題不完全只是技術問題或品味問題,像他在問到整點新聞可不可提早到五十分或四十五分播,NCC在評鑑或換照時是會把它拿來考量和原來節目安排或節目名稱是否相符,所以這不能看成是觀眾隨性的抱怨,有些事還是要好好看。另外現在很多辯護都是說因為壹電視和年代都還在整併中,所以有時候需要資源共用,先前又有大量解僱人力不足,因為法律限制短期內也不可能聘足;但NCC的變更申請案還未通過,壹電視有沒有想過,這些關於新聞品質的申訴不斷出現,在NCC考量上會不會有影響?我是會建議要好好的思考一下。

管中祥:就觀眾來說,為什麼要看和別人一樣的電視台?手上有兩個或三個新聞台,就經營者的角度來說,應找到各自的niche ,找到不同的賺錢對象,但現在競爭的都是同一批觀眾,我實在不能理解。大家都說年輕人如何如何,但寫那篇文章的人之前我完全不認識,那天在台南演講,他告訴我就是寫那篇文章的人。年輕人有好多種,你可以看出他看壹電視很久了,他寫的許多東西其實是很深入的,所提到的也不是那些瑣碎的東西。這也是一種觀眾啊,這些觀眾我們到底還要不要啊。我原先以為那篇文章是一個至少有點社會經驗的人寫的,但他只是大三的學生。

劉靜怡:我是覺得接手的人如果可以去說服主管機關,去說我們有哪些東西不做,做了哪些新的東西,這些東西比原先好很多,然後我們會維持原來的觀眾,而且開發新的觀眾,這樣說服力就很強。這是一個經營策略的問題,做為倫理委員會委員,我們不見得有能力或應該去參與,但基於善意立場,我們覺得這方面還是應該去考慮一下。

余朝為:壹電視從交割到現在還有很多程序還在進行,當中影響的一個重點就是人力問題,人才是媒體最重要的資源,現在礙於程序法令,人力是嚴重不足。現在年代和壹電視加總的員工都還不足一個正常媒體的人數,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是很辛苦的。壹電視過去走過一段艱辛的歲月,各位委員從頭參與都很清楚,到最後到易主這樣大家不樂見的情況,其實是蠻悲情的,對員工尤其是煎熬。其中主要的原因還是一個經營的問題,當然也還有一些上架等因素在內,但最後也是因為虧損無法再撐下去。而壹電視在今年六月到現在確實也還在嚴重虧損,這樣的狀況我們一直在經營上努力,就像剛剛管老師說的,做生意到底在做給誰看,可以帶來什麼樣的 incomes ,讓 content品質愈來愈好,這可能是目前的當務之急,不然再這樣下去,會不會再來一次?做為管理階層,我也是很謹慎在處理這一塊,我們不希望原來壹電視員工與新加入的員工再次受到心理創傷。經營媒體真的不易,這裡提到的事情我們都很清楚,我們也願意這樣去做,但現階段最重要的是把壹電視經營起來;一些提到的意見,也是將來我們想要做的事,這是一個時程的問題。就像我們與NCC討論的過程,我們也會提出完整的規劃。

有人提到為什麼「國際下午茶」現在停播了,其實現在「國際下午茶」人力嚴重短缺,做得二二六六,我們希望做出來的是有質感的國際新聞。我過去曾經在友台從無到有打造「消失的國界」這個節目,也獲得卓越新聞獎、金鐘獎,我們想要做的就是這樣理想化的國際新聞;但在主客觀條件不足的情況下,現在只是「國際下午茶」的空殼,實質意義並不大。我舉這例子只是說明現實面的問題,在理想與現實中,現階段會在現實面做比較多的考量,那也是為了幾百員工的家庭生計與工作權,我不想讓他們再發生失業的恐懼。各位有的理想,我們都有也都清楚,現階段會做一些調整,像「生活酷一點」、「台語新聞」,在未來給NCC的營運計劃裡會有完整的報告,我們希望做出來是有質感而不是只有空殼子的名稱,這是務實的經營概念,但對任何的聲音我們都很重視。

夏至賢:人力部份確實是我們現在很大的問題,我們在任務上做調整,儘量不要影響到新聞品質;對我們第一線的記者來說,也是希望先讓公司能夠穩定下來正常運作,一些事情後續才可以去做。

余朝為:希望在最短的時程裡,我們可以達到理想化。至於在鏡面的處理上,我們也願意做一些修正,這是做為媒體人的專業與社會責任。

管中祥:這些我可以理解,但這樣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什麼。

余朝為:各位委員帶給我們很多的意見其實給我們很大的幫助,這是很重要的,有些東西是現階段可以立即做,有些是到某個時程成熟之後要做的,可以 push我們前進。

管中样:你說的我們都可以理解,我想我們說的你也可以理解,所以現在就卡在那裡。

余朝為:我想也不是卡,而是時程進展的問題,今天各位委員提到的各種意見,到了一定時程後,就自然會進進行去做,不會有卡的問題,而且會一直在腦海裡生根。像今天討論拓也哥,我們就有共識,以後如果有類似新聞我們就會更謹慎。我希望外界對我們經營的現實面問題能有多一點的包容,我們也願意去衝刺,將整併過程壓縮到最短,讓外界可以感到壹電視做得真的不一樣了,更好了。

劉靜怡:我看了上個月月底NCC要求壹電視要針對六大議題做承諾,如果仔細去看這六個議題其實就是我們今天在談的這些申訴案的問題,也是中祥所說的卡住的意思。如果沒有辦法針對這些問題做一個結構性的回答,而是一個個去做個案式的回答,那一樣也沒法回答NCC的問題。

余朝為:我剛剛也提到NCC希望的包括組織架構的問題、新聞區隔的問題,我們都已緊鑼密鼓的在研擬了,只是它不是立竿見影看得到的東西,是一個時程,我們有完整的規畫。

劉靜怡:NCC也接受這樣的時程規畫,分期付款嗎?

余朝為:在交割之前很多事我們是沒辦法動的,因為有董監事改選的問題,法令的問題,其他像我們剛剛說的員工新聘要補足的問題,也不可能今天過了就馬上就補足。NCC希望我們在階段性有完整溝通,我們也希望在最短時間內符合NCC的期待。

王榮璋:綜合大家剛剛的意見與余總編的回應,外部委員可以充分理解壹電視與年代新的經營團隊在交接過程中所面臨的因執照變更不確定性引起的包括營運與人力的問題;而我們新的壹電視在未來經營上的定位與方向策略,事實上也會影響到未來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到執照變更通過,二者是互為因果關係;它也會影響到壹電視老觀眾的收視,特別是會拿來和以前的壹電視比較,而那些四十五台的新觀眾會和其他的媒體做比較。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到底要和其他的媒體做比較?還是和自己做比較,有自己的方向策略?收視當然也會影響到收入,這方面我希望新的壹電視經營團隊,在定位方向與策略上儘快明確化,有期程與計畫出來,而倫理委員會的委員也願意來協助,希望有更多好的電視台出現,台灣的媒體環境也因此有好的良性循環。

有沒有其他臨時動議?好,會議到此結束。下次會議時間是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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