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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201307)

   2019-07-12 16:04 點閱:0

時間: 七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 壹電視大樓五樓會議室

議程

一、 推舉臨時主席

二、 選舉主任委員與副主任委員

三、 討論上月申訴案件(見附件):

A.畫面標示與實際不符 B.白狼張安樂新聞 C.失業報導內容不實

四、 針對過去一個月,對壹電視新聞台的建議

五、 臨時動議

與會人士:

王榮璋 (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研究所合聘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總編輯)

王希文 (壹電視副總編輯)

張春華 (壹電視編審)


會議開始

(大家共同推舉王榮璋為臨時主席。)

王榮璋:有關倫理委員會成員,我們上次會議決議要增加一位人權工作者,大家是否贊同?好,大家都贊同增加一位人權工作者為倫理委員會委員,上次會議也決議內部委員增加一位編採主管。

余朝為:現在組織正在整合中,下次應該就可以來參加會議。

王榮璋:我們開始選舉主任委員與副主任委員。根據組織章程,主任委員由外部委員擔任,副主委由內部委員擔任,所以我們是不是先決定副主委由總編輯擔任?好。那麼開始推舉主委,我建議由劉老師來擔任。

劉靜怡:我可能另有職務,不太方便,管老師怎麼樣?

管中祥:我在嘉義常視訊,可能也不太方便,還是榮璋吧。

紀惠容:我贊成。


(大家通過由王榮璋擔任倫理委員會主委,余朝為為副主委)


王榮璋:我們就進入議程中的申訴案件討論。首先是第一件,A.畫面標示與實際不符,請說明。

張春華:這件申訴案是在洪仲丘新聞中,馬總統要求要查明真相,我們的畫面標題在第一時間寫的是「馬總統盼公布真相」,申訴人認為馬總統是「要求」,不是「盼」,兩者有程度差別。其實我們是第一時間用「盼」,接下來的新聞中就改為「要求」了。也已經向該申訴人說明,他也表示理解。

王希文:第一時間因為是現場的關係,所以確實很匆促。

劉靜怡:如果已對申訴人說明,看起來應該就沒問題。


王榮璋:那麼我們進入第二個申訴案B.「白狼張安樂新聞」。

余朝為:白狼張安樂要回台的新聞在上個月底,是大家都很關注的新聞,我們從企畫採訪,就特別嚴謹看待,也自我提醒不要把他英雄化,我想這位申訴人提到的是篇幅次數是不是太多。這點必須說明當天剛好是假日,新聞比較少,所以次數可能會讓人感到多。

王榮璋:究竟在多少時間內,播了多少次?

王希文:要再調資料查一查。

劉靜怡:這個案子的意義是會成為未來對照的對象,也就是類似的案子件要如何處理。

紀惠容:我比較擔心的是讓一個罪犯嫌疑人無節制的在媒體上講那麼多話,又配合一些演出,可能有些壞的示範。有沒有平衡報導呢?我關注的是:媒體是不是給了他太多發言權?

管中祥:當然可以讓他講話。他已經判決確定了嗎?

余朝為:應該是還沒有,只是他的其他同案的被告都不起訴或被判無罪。

王榮璋:無罪推定也很重要。

王希文:在做這則新聞報導時,我們也有做民調報導,例如有超過五成的人對白狼張安樂的做法不表贊同,另外也有一些批評他的人的訪問。其實這個新聞在當時各個電視台都做了許多報導,都是當天新聞的重點。

王榮璋:這是NCC轉來的申訴案,所以也沒辦法回覆申訴人。我想我們必須先有明確的資料,也就是那幾天的播了多少則數,有了這些統計數據,我們就先在網路上做進一步的討論,再做結論。

(大家同意)


王榮璋:現在談第三個申訴案C.失業報導內容不實。

王希文:這是原來的製作單位做的「壹天壹蘋果」的專輯,我們剪輯後做成的「壹天壹勁報」,當初他們製做的方式是蠻嚴謹的,常常是追蹤一個個案來凸顯一些社會現象。申訴人的這則申訴提到報導的對象有穿夾克又有穿夏衣,以此來質疑報導的真實性。但我們看了帶子後,可以明確的說,這是同一天拍攝的,可能時間是在春夏之際,所以有人穿外套,也有人還穿短袖,其中就有一個鏡頭就是穿夾克的當事人騎機車停在另一個穿短袖騎士的旁邊,就可以證明,絕對不可能做假。

劉靜怡:拍攝的時間與地點應該加以說明的。

余朝為:當初用這則報導其實是在台灣社會低薪,年輕人只有22K以致人才出走的現象下,適時推出的報導,說是意圖打擊執政黨對我們來說實在是太沈重了。

管中祥:可是這是今年的案例嗎?能找出拍攝的時間點嗎?如果是今年的例子就還好,如果是去年的就不太適合。

王希文:恐怕很難,因為這個製作單位已經解散了。

紀惠容:使用資料性的帶子還是必須很慎重。

王榮璋:這也是NCC轉來的申訴案,所以沒法回覆申訴人,不過透過這樣的說明,也可以讓申訴人了解。


王榮璋:現在進入第四個議程,大家對過去一個月來的壹電視有什麼建議?

紀惠容:我想問一下,以後壹電視的倫理委員會與年代電視的倫理委員會會合併嗎?

余朝為:根據法規,應該不會。

紀惠容:我也建議以後我們可以在討論申訴個案時,可以看相關的帶子,這樣討論起來就比較具體。而且以後也不妨可以針對一些個案做比較專題式的討論,這樣也比較深入。

余朝為:沒問題,我們可以準備VCR。

管中祥:我昨天剛好在壹電視上看到兩則新聞,覺得很不妥。第一個是為什麼要做范佐憲有小三的新聞,而且都是從他妻子臉書拍下的相關資料,這一陣子媒體對洪仲丘案子確實很努力追查,但這樣的報導對案情真相有什麼幫助?更何況已侵犯隱私,造成這些嫌疑人家庭的侵害。洪仲丘家屬的律師都呼籲要為那些可能被告的士兵聘請律師,他們的基本人權也應尊重。

余朝為:由於第一線的記者傳來消息說范佐憲之所以到醫院是因為與該院護士有關,就順著這個線索做了新聞,後續新聞我們會特別注意。

管中祥:還有昨天(7/24)我還看到了壹電視上的一則新聞說是日本有廣告業者把廣告貼在辣妹的腿上,但這則新聞我在一個多月前就在網路上看過了,為什麼現在又做這個新聞呢?

余朝為:我們確實都沒看過這則新聞,會去了解一下用這則新聞的過程。

王榮璋:這則新聞就和白狼新聞一樣,請再提供進一步資料。還有沒有其他建議或臨時動議?沒有。我們就到此結束,下次會議時間是八月二十二日星期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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