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六龜一名劉姓婦人,在2024年2月騎機車準備出門,後方一名江姓駕駛疑似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加上車速過快,導致劉婦被撞飛,傷重不治。雖然江男與劉婦家屬事後達成調解,但保險公司卻拒絕他申請的160萬元理賠,原來是因為他被測出毒品陽性反應。對此江男不服提告後,法院認為,契約中的免責條款,是要吸毒導致交通意外才算數,江男當下意識清楚,毒駕並非這次車禍肇事主因,因此判決保險公司敗訴必須理賠,全案還可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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