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35歲的黃姓女子在凌晨3時許,與友人喝酒歡聚後,在中山路搭計程車到萬華區的租屋處,抵達後她卻不願支付320元車費,司機無奈報警處理。當警方到場,黃女仍不斷出言挑釁,甚至使出無影腳攻擊員警大腿內側,最終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帶回派出所。
●《壹電視》提醒您:
違法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