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一間大賣場4年前發生保全性侵未成年女實習生案件,加害人張姓保全遭判刑13年6個月並須賠償300萬元定讞。但張男擺爛拒不賠償,被害女子及家屬轉而向去年才收購的賣場總公司求償,高雄地院一審認定賣場安全管理有重大疏失,判決總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被害人及家屬共300萬元。
案發於2022年1月,當時擔任保全的張姓男子,向在賣場實習的未成年女學生追求遭拒,反遭封鎖後心生不滿,竟預謀策劃性侵。
張男先從櫃檯竊取班表與鑰匙,趁午休時間將女實習生強拉進機房,持水果刀威嚇後性侵得逞,事後還拿出預藏的清潔劑強行沖洗被害人身體,企圖滅證。整個過程雖被監視器拍下,卻因賣場安管人力不足,無人及時發現並救援。
賣場總公司雖辯稱張男當時無前科、案發時在休假期間,且午休時段對員工安全無管理義務,但高雄地院指出,業者「未盡相當之注意且忽視賣場安全管理之種種不作為,顯未盡力防止性侵事故之發生」,認定管理確實有疏失。
有律師認為,收購業者還蠻可憐的,有點被波及;但民眾多認為既然承接品牌就應負責。對此,賣場總公司回應,雖案件發生在收購前,仍尊重判決,將依程序評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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