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新光三越今年2月13日發生氣爆意外,造成5人死亡、35人輕重傷,經過10個多月調查,檢方依過失致死、違反職安法,起訴新光三越的許姓店長、副理等幹部,以及施工業者等共13人。
中檢說明,業者裝修沒有依法申請,拆除瓦斯感測器後,也沒有替代方案,結果施工時,怪手不慎扯斷管線,造成瓦斯洩漏,又被電動剪的火花引燃,才發生氣爆,認為過失重大。新光三越第一時間發出4點聲明,除了和社會大眾及罹難者和傷者道歉,也承諾未來會加強教育訓練,並在全台店面全面體檢,最後也強調,會以負責任的態度面對釐清真相。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