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日前因下載未成年少女性影像,一審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案件上訴二審後,黃子佼認罪並以金錢方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改判1年6月,緩刑4年,但檢方不服判決結果,已再次提起上訴。
此外,黃子佼的相關限制處分將於元旦屆滿,高院今(29)日上午再度開庭審理,不過黃子佼因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未能如期到庭。後續司法進展與判決結果,仍有待法院進一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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