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張姓員警12日晚間在家中飲酒後竟開車外出找朋友,途中因車速過快追撞前方車輛肇事。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對駕駛進行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65已明顯超標。由於張男本身具員警身分,卻知法犯法,警方除了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警局也火速啟動懲處程序,記兩大過並免職,展現對酒駕零容忍的態度。
●《壹電視》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