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公司日前透過旅行社,安排63人分成兩團赴越南峴港進行4天3夜旅遊。其中一團在返國當日,遭當地導遊以未收到旅行社款項為由,要求每位團員支付600元台幣小費,否則拒絕送往機場,最後是台灣旅行社匯了2萬泰銖,他們才順利到機場。
另外一團擔心也被要錢,自行前往機場,導遊得知後,繼續獅子大開口威脅,若不配合,就將通報海關阻止出境,所幸團員打電話給辦事處,全數63名旅客順利返台。
事後,越南當地旅行社與台灣旅行社雙方互指為「受害者」,因款項交付不明,引發旅客權益受損,使得原本開心的行程在回程時驚險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