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驚傳虐貓事件,動保人士在社群平台上發文指出,有善心人士餵食流浪貓時,遭到陌生人持槍射擊,導致貓咪腳受傷,連善心人士也差點受傷,從過年期間至今已經發生至少4至5次,目前警方和動保處已經接獲報案,希望能盡速捕獲受傷的流浪貓,以及追緝嫌犯到案說明。
依據動保法規定,故意傷害或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甚至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到200萬元不等罰金,警方也表示已經成立專案小組,並積極調閱監視器,將會針對可疑人士違法情形依法究辦。
●《壹電視》提醒您:
虐待動物可罰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