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中華路上,27日凌晨有一名女子酒後騎腳踏車,警方攔查對他實施酒測,發現她的酒測值高達0.52,被依法開罰;另外,還有一名阿伯,酒後騎著微型電動車上路,也同樣被罰,警方強調,酒駕零容忍,即使是使用腳踏車等慢車,或是微型電動二輪車,都一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 條第2項規定,提醒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國道1號南下彰化路段,日前被民眾直擊,有兩名男子居然騎著電動機車,一路悠哉闖上國道,疑似騎了9公里遠,最後從彰化交流道下去,沿途像是在兜風一樣。國道警方到場後,兩人已經不見蹤影,懷疑很有可能是外籍移工,看不懂指示牌騎上來,不過誤闖國道,最高可被開罰6000元。
●《壹電視》提醒您:
違法行為請勿模仿。
酒後不駕車,安全有保障。
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