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女子在家中洗澡時遭人偷窺,導致她身心受創,晚上難以入眠,雖然這名涉案人很快遭到逮捕,但因為他是以「肉眼窺視」,依法只能以社維法移送法辦。偷窺男子前後偷窺3次共罰款3千,當事人知情後,根本無法接受,也引起民眾議論,覺得法律沒有為被害人著想,反而會讓加害者食髓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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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請勿模仿。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