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邱姓警員,和太太在在網路販售「手銬」等物品,四年多來,總交易金額超過一百萬元。依公務員服務法兼職規定,邱姓警員遭送懲戒,降一級改敘,併罰款10萬元。而根據警械使用條例,夫妻倆,違法販售警械,也各自被依社維法開罰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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