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27歲洪姓女子8月29日下午2時許,在一間連鎖泰式餐廳用餐後耍賴不肯付錢,不斷狡辯自己沒錢,不願意付清2千多元的餐費,店家只好報警處理。而洪女已不是第一次犯案,她111年起在高雄、台南多家知名餐廳、酒店吃霸王餐,判刑過拘役50天和罰金,出獄後又不斷再犯。這次被檢方求處有期徒刑,讓這名累犯不能再易科罰金,希望洪女能在監獄中好好悔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