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員林有民眾投訴,隔壁住戶要施工,沒想到工作人員不請吊車搬運施工材料,卻把自家採光罩,當成行走通道搬貨。施工人員的誇張行為,讓屋主撞見後又氣又傻眼,更指出要是發生意外,誰該負責?對此律師表示,施工人員的行為恐構成刑法306條,無故入侵民宅罪,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