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發現路邊機車掛便當沒帶走,偷來當晚餐。後來失主報案,警方調監視畫面,發現小偷走到附近朋友家去了,上門追查時,他早吃完便當,而且死不承認,沒想到被朋友出賣,一看到警方出示監視畫面,就說「對,這是他」。律師包盛顥表示,銷贓跟滅證本身東西不在的情況下 ,如果有其他的證據,像是警監視器畫面,以及像本案有證人的證詞,都還是可以當成證明被告有犯罪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