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正區有個大樓店面空店30年,直到2年前賣給新屋主,出租開設美甲店,原本想比照同一排店家,也在外牆掛上招牌,卻因為店面緊鄰大樓出入口,外牆上有社區名稱的落款字,管委會不准被遮住,因此新屋主不服氣,提告要求「拆字」結果敗訴。法院認為社區落款字,從大樓完工以來就由管委會負責維護,何況大樓外牆如何使用,應受到社區規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