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子於2018年通過消防警察特考,沒想到當她到訓練中心報到時,卻因為身高僅158.9公分,不符考試規則所定的160公分標準,被消防署廢止她的受訓資格。陳女認為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廢止她的受訓資格,是不法侵害她的對公職權,因此聲請法規範審查,今(16)日憲法法庭開庭進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