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車禍、兩種解讀,台北市有機車騎士控訴,汽車輾傷他的腳,分別提告過失傷害和損害賠償,依據警方初判表,機車騎士涉嫌製造假車禍,民事庭法官不採信,認定汽車駕駛有肇事責任,判賠4千多,但刑事庭法官認為,機車騎士恐怕是詐傷,判決汽車駕駛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