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一名運將去加油站加油,因為不滿工讀生行為因此飆罵他,2人為此起爭執,工讀生事後提告運將公然侮辱而法官開庭時,這名運將口氣差,被重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發金9萬元,雙方沒有提上訴,北檢自行發現這是違法判決,因次向最高檢察署提出非常上訴,北院也證實是法官誤看法條,絕對不是因為運將態度差惹怒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