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購買總部大樓時,曾有一名自稱律師的李姓男子,以掮客身分騙了趙藤雄父子4億多佣金,但他根本沒有律師資格,還涉嫌找正牌律師合夥,在同一個地點開兩間事務所。檢調以違反律師法搜索約談,複訊後讓他以2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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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