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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拒檢假牌車」! 警開3槍卻「誤殺乘客」 遭過失致死起訴

一名男子無照駕駛,還用假車牌,遇上臨檢加速逃逸,警方在追捕過程中,意外開槍擊斃車內乘客,因此遭到起訴。



新北市一名男子無照駕駛,還使用假車牌,遇到攔檢加速逃離,警方追捕開三槍,嫌犯沒事,同車的朋友卻中彈身亡,地檢署認為,應該先射輪胎,而不是擋風玻璃,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開槍員警,基層同仁為他打抱不平,如果這樣要被告甚至賠錢,誰還要認真執法。


▲員警在追捕拒檢車輛時,開槍意外擊斃車內乘客。(圖/壹電視)


銀色轎車拒絕攔查,逃逸過程中,不停逼車、闖紅燈、亂切車道,張姓員警為了讓車停下來,開了三槍,卻讓右後座乘客傷重不治


死者母親(2022/3/11):「我非常生氣的是,警察怎麼會這樣執法不當,對著擋風玻璃連開三槍,就從他腦子這樣貫穿。」


▼死者家屬非常氣憤,認為員警執法過當。(圖/壹電視)


死者家屬提告過失致死,檢察官調查,違規駕駛沒衝撞、攻擊警察或路人,應該用比較安全的手段逮捕,對著後擋風玻璃射擊,沒注意乘客安全,因此起訴。


 員警:「這個狀況(拒檢追捕)的時間很短,我們可能立即就要判斷,很多人都是下意識行為,或者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其他人的安全。」


▼員警當時著後擋風玻璃射擊注意車內人員安全,因此遭到起訴。(圖/壹電視)



闖禍轎車上有四人,分別有強盜、毒品和傷害前科,死者則是失蹤人口,對於開槍員警吃上官司,資深巡佐感嘆,車上是否有違禁品、載什麼人,沒停下來查誰會知道,是不是以後看到違規都不要攔,當薪水小偷,就什麼事也沒有,因為認真的警察,會被台灣法律殺死。


律師 鄭皓軒:「也有其他的案例,是警察開槍誤將民眾射死,但最後是無罪的情形,就是因為可能犯嫌逃逸,在拒捕的當下造成了社會危害很大,可能影響到其他人的生命身體安全。」


警政署則回應,會請新北市警局協助張姓員警,打官司錢不夠,也可以補助,會全力當好同仁後盾。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