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區第五交通分隊小隊長,遭人提供影片爆料,放任友人進入辦公室,翻閱同時拍攝文件資料,質疑民眾個資以及公文內容已經外洩,分局將聯繫兩名當事人說明,一旦涉及疏失將予以嚴懲。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