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一名八十多歲的街友,2016年間被屏東縣政府安置到長照中心,年紀小他三十歲的中心女主任,在發現老翁擁有四千萬元的身價後帶著他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由於老人患有輕微失智,縣政府人員認為事有蹊蹺,擔心老翁受騙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一審判決勝訴,女主任雖然不服提起上訴但卻遲遲未繳裁判費,上訴因此遭到駁回,婚姻無效定讞。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任何人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