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涉嫌災復工程貪汙案,案件經多年審理後,其中17罪確定,遭判16年6月已在監執行,另外94罪發回更二審。今(29)日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李朝卿仍涉81罪,各判刑5年6月到6年2月,累計刑期超過4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