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後,員警值勤安全備受關注,各界善心捐贈「新式裝備」,像是臂盾、防暴鋼叉等等,都變得更輕巧、方便出勤攜帶。但其實這些東西早就有了,還有被稱為「人道武器」的電擊槍,各派出所可以分1、2支,但什麼樣的勤務能帶「電擊槍出門」卻並沒有明文規定,全憑基層員警自己評估,他們也擔心被指控「使用不當」而不敢用,反而擔心因此惹上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