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19歲的陳姓男子,把轎車違停在私人土地上,地主見狀在引擎蓋上用粉筆寫下「此處是私人土地、未經允許勿停放」的字樣,男子爆氣持棍棒砸車報復,再自己到派出所自首,結果發現竟然砸錯車,這下糗了,他趕緊和車主和解賠償損失,不過卻還是跟地主互香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