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鄭姓女子到飲料店消費,因梁姓女店員給錯飲料,鄭女發現後回頭理論,卻推了女店員兩下,女店員忍住鞠躬道歉,沒想到鄭姓女子又動手,巴了女店員的頭,女店員無法接受,憤而決定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暴公然侮辱罪處鄭女罰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