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急診名醫,將太太結婚收到的鑽戒、金項鍊,藏在住家天花板上面,但後來兩人離婚搬出去,房子給小舅子住,沒想到裝潢快結束時,承包商才說,工人撿到一包物品,不過還不出來,名醫的前岳母,發現就是鑽戒、金飾不見了,提告求償79萬,卻被法院判敗訴,理由讓她無法接受,竟是因為不能證明失竊物品是女兒給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