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許姓女子前年陪同男友,到墾丁南灣參加潛水課程,她雖然沒有報名體驗,不過潛水公司人員借了裝備讓她潛水,事後溺水死亡,而許姓女子的家人認為,潛水公司並沒幫他投保傷害保險,要求賠償250萬元,雖然潛水公司解釋,他根本就不是報名學員,但法官認為,公司載人出海,就必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