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間律師事務所,4/12下午有一名李姓男子,因為偷拍案件想要打官司,結果沒想到來了幾次事務所,竟然盯上自己委託處理案件的律師助理,趁休息空檔,尾隨被害人到廁所偷拍,所幸女子警覺性高,立刻大喊,嚇得對方落荒而逃。警方也在短時間內帶到嫌犯,發現李姓男子已經是慣犯,面對員警態度從容,也矢口否認犯行,對此,被害人只希望司法可以對於「妨害秘密」相關案件,有更重的罰則,才不會讓這類事件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