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汪姓民眾,控訴一家私立托嬰中心,照顧1歲多的雙胞胎兒子,但在上週五卻雙雙受傷,他審視監視器,認為托育員「故意」踢桌子,導致桌子撞到臉頰才會瘀青受傷,對此,該托嬰中心出面解釋,表示托育員不是「故意」,是用腳挪動桌子,桌緣不慎撞到,已向家長致歉。不過雙方各說各話,社會局已介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