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 APP下載

館長直播嗆吳宗憲「呷洨」 二審仍判賠80萬+公開道歉

網紅「館長」陳之漢,因辱罵藝人吳宗憲被提告,二審維持一審判決,館長須向吳宗憲賠償80萬元,以及公開道歉。


網紅「館長」陳之漢,過去不滿藝人吳宗憲,開直播謾罵「你什麼洨」、「吃洨」,以及多次「幹X娘」等不雅用語。吳宗憲決定提告求償,一審判決館長須賠償80萬元,並公開道歉,館長不服提出上訴,今(25)日二審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可再上訴。


▲「館長」陳之漢直播以辛辣言論廣為人知。(圖/翻攝自YouTube@館長惡名昭彰


「館長」陳之漢來以辛辣言論為人廣知,2019年8月7日,館長連續兩天在自己直播頻道痛斥吳宗憲,第一天以「比較早出道了不起?自以為是大哥?地下藝人總統?自己都沒倫理了還跟人講倫理」為標題,嗆吳自以為是大哥,「地下藝人總統」、「自己都沒倫理了,X媽跟人家講倫理」;隔天又以「館長 吳宗憲:網紅文化/演藝界都須養成素養?有網路就能當網紅?拿起機器就要直播?」為題,這次火力全開,大罵吳宗憲「開直播吃火龍果」一事,還嗆他「你吃洨也沒人要看」、「你不就屁中之屁」、「我學他那種機X個性,說那種機X懶叫話」,並多次出現「幹X娘」等不雅用語。


吳宗憲向館長提告(圖/翻攝自吳宗憲FB


館長言論引起吳宗憲不滿,一狀告上法院,2020年7月底,館長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承認辱罵吳宗憲,但強調是因先被吳宗憲嗆聲才反擊,一審台北地院審酌陳之漢認罪,判處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及2年內不得辱罵吳宗憲,因館長與檢方未上訴,全案已定讞。


另外吳宗憲也提出民事訴訟,民事求償部分,一審法院判決館長須賠償吳宗憲80萬元,還要公開刊登道歉聲明,館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日駁回上訴,代表館長仍要賠80萬元,並在網路刊登道歉啟事,不過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