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嫌和富商翁茂鍾不當聚會、飲宴、又買股獲利5千4百萬,27本死亡筆記本曝光後,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審理認為,石木欽在擔任法官期間,和官司在身的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確實違反法官倫理,但已經超過10年追懲時間,因此不罰,只針對買股獲利,判石木欽罰俸一年一共354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