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警局交通隊出包,只罰1千八的罰單,因為引用錯誤法條,變成罰三千五百元。已知錯誤罰單共開出了34張,事件被一位林姓民眾發現,他因為同時收到彰化還有雲林的罰單,比對才發現,質疑警方故意灌水罰單。對此雲林縣警局交通隊解釋是製單疏失,會依規定議處,也已經緊急行文通知10個監理所、34位違規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