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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縱放! 海神惡煞痛毆男大生「非現行犯」 警方懲處名單出爐

台中一名宋姓男大生遭惡煞毆打,警方到場卻依非現行犯為由當場放人,涉及縱放,如今台中市警局也公布懲處名單。



台中一名宋姓男大生,開車時與別輛車發生輕微擦撞,卻遭到對方持鋁棒圍毆,三名嫌犯還辯稱是互毆。員警到場時,由於沒看到暴力場面,加上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行兇畫面,因此不依現行犯處理,當場放人,此舉也遭到外界撻伐,如今警方涉及縱放嫌放,也遭到懲處。


宋姓男大生遭到「海神惡少」張姓主嫌鋁棒毆打。(圖/壹電視)


究竟於現行犯要如何斷定、警方又是否涉及縱放?有律師也給出說法。律師陳君瑋指出,雖然被害人當時還能自己走上救護車,可是頭破血流,一般人都能認知頭部是一個人最脆弱的地方,嫌犯還朝被害人頭部數度毆打,基本上已經構成《殺人罪》,更何況現場有三人,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有三個人在現場就構成了《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罪》最重會處五年有期徒刑,都是重罪,「如果當場放人,證人的證言可以不斷變化,所以警方一定要當下立刻立即做成筆錄,才可以讓這些人離開,因為這些人都是重罪,警方沒有現場逮捕現行犯,這個是非常錯誤的決定。」律師陳君瑋說。


律師陳君瑋表示,警方沒有當場逮捕「海神惡少」等嫌犯,是非常錯誤的決定。(圖/壹電視)


而這起警方疏失,台中市警察局也開鍘懲處,台中市警察局長蔡蒼柏指出,員警當時沒把整個事件調查清楚,就以《傷害罪》移送,這個是社會大眾,包括警察本身都不能接受的事,因此偵查隊長、派出所所長都調職,分局長則記過處分。台中市長盧秀燕也給予被害者宋姓男大生的家屬承諾,「在台中市發生這種事不應該,即使是個案也不應該,一定嚴查重辦是誰給他們(惡煞)撐腰。」


台中市警局表示,偵查隊長、派出所所長都調職,分局長則記過處分。(圖/壹電視)


一場車禍衝突,地方父母官得出面道歉,這是市政府執政的形象問題;把人打到重傷命危,屬於法律問題,是檢警要頭痛,錯過第一時間調查機會,如果嫌犯完成串供,將來無法負起該有的刑責,終究是被害人要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