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一名羅姓男子,今年四月酒駕被員警攔查,酒測值竟然高達2.5毫克,超標10倍,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原本一審判6個月徒刑,但到了二審合議庭,法官卻認為,2.5毫克的酒精濃度,已經足以致死,檢測應該有異常,因此全案逆轉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