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的慘劇,檢警追查起火原因,認定黃姓女子在一樓骨董店後方焚燒檀香驅蚊,卻沒有確認火熄滅就離開現場,是導致大火的主要原因,黃姓女子的男友郭姓男子沒有提醒或注意,也有責任,郭姓男子訊後以六萬交保,面對記者詢問還直說自己沒有害人,很冤枉,黃姓女子則是涉及失火罪及過失致死罪,遭到收押禁見,但由於過失致死最重只能判5年,聽在城中城住戶耳中都覺得不能接受,甚至有人覺得應該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