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辛姓男子去年駕車,不慎撞到一輛價值1688萬的超跑藍寶堅尼,卻肇事逃逸。事後超跑送修,吳姓車主請求損害賠償105萬元,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維修估價單是今年1月,但發票開立卻在8月,難以認定兩者為同次維修支出單據,最後判定維修費用為17萬多,但兩人須各負一半責任,判決辛男僅需賠償8萬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