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的張姓男子假釋出獄後,找工作不順,他心生不滿,今年三月間,他前往蘆洲某證券公司,放置疑似炸彈物的紙箱,證券公司保全發現後趕緊報警。事後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公眾罪,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