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張姓水電工在2019年11月,因不滿同居人1歲女兒哭鬧,竟用力搖晃嬰兒,甚至拋甩,直到發現嬰兒不對勁,才趕緊將嬰兒送醫;但女嬰已顱內出血併嚴重腦水腫,傷勢相當嚴重。事後,張姓水電工被帶回警局後坦承傷害,嫌犯被地院重判13年徒刑,而女嬰的媽媽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後,經高雄高分院判決嫌犯需賠償9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