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分局去年涉嫌收取轄區酒店業者賄賂,今日再依《貪汙治罪條例》追加起訴警員6人及5名業者。檢方持續追查發現,員警李功華和陳俊安在2013年到2018年間,收取超過556萬元賄賂,從原本酒店業者一個月付兩萬元,到後來一個月16萬,讓檢方痛批,根本嚴重掏空警察職權,罔顧警察尊嚴。
至於涉案業者嘉麗寶負責人曾小琪、曾筠心等人,檢方再依《行賄罪》、《妨害風化罪》起訴,而第一波被起訴的中山一派出所前警員一審最重遭判刑16年,全案上訴高院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