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大廣告電視牆媒體「富士康廣告」,負責人「李泰龍」被投資者指控詐騙及非法吸金。日前,上千名受害者組成自救會,出面控訴集團早在105年就開始資金虧損,但李泰龍卻刻意隱瞞,還不斷以各種名義尋找投資人,非法吸金高達二十至三十億元;而李泰龍至今神隱失聯,連公司都已經搬走。
▼富士康廣告集團的投資人日前被控詐騙及非法吸金。(圖/壹電視)
在各大路口或店面外,都可以看到富士康廣告集團所設立的巨型電視牆,集團旗下還有11間子公司;多名受害人控訴李泰龍明知道公司早就虧損,卻刻意隱瞞,並且還利用各種投資名義尋找投資人。
▼多名受害人出面控訴要「李泰龍」出來面對吸金掏空的事件。(圖/壹電視)
對此,受害人出面控訴指出,民國105年的時候富士康廣告就已經資金虧損,可是李泰龍並沒有告知,讓受害人傻傻地一直投錢進去,分別在107年及109年再投了540萬跟400萬;投資標的物不但不存在,李龍泰更非法吸金高達三十億元。
▼受害人指出李泰龍明知集團已資金虧損卻未告知投資者。(圖/壹電視)
去年底,富士康廣告集團被爆出接手金礦咖啡,不到一年就驚傳無預警倒閉; 上千名受害投資人組成自救會要對李泰龍提出告訴。而律師也指出,刑法加重詐欺罪最重可處七年以上徒刑、五億元以下罰款。